中国已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及各地出台的养犬管理法规,但这些法规主要着眼于生态保护、疫病防控、犬只登记和公共秩序管理,对宠物虐待、弃养、收容救助、商业性繁殖和网络传播虐待内容等缺乏统一规范。对动物福利立法的研究表明,现代法律对动物的保护并不以赋予其完整法律人格为前提,而可通过建立保障其基
中国已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及各地出台的养犬管理法规,但这些法规主要着眼于生态保护、疫病防控、犬只登记和公共秩序管理,对宠物虐待、弃养、收容救助、商业性繁殖和网络传播虐待内容等缺乏统一规范。对动物福利立法的研究表明,现代法律对动物的保护并不以赋予其完整法律人格为前提,而可通过建立保障其基本生存条件、免受不必要痛苦等制度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