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情看下来,最大的错误就是当时调解三次的人!
明明有清晰的视频,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却视而不见。可能在他们眼里,一个四岁孩子的权益根本不重要,无足轻重。
反而是无理取闹的小仙女,管她有理没理,先想着息事宁人就好了。
就是调解员的一次次纵容,才让事情越来越发展下去,小仙女才有了后来的呼吸性碱中毒。
简直荒唐,如果当初调解员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点点保护孩童的想法,小仙女也不至于这样的嚣张。
现在好了,留学马来西亚的事情看来黄了,孩子家长也准备提起诉讼,双方都变成了受害者。
这样的结果,你敢说没有当时调解员的“功劳”吗?
孩子保护法 孩子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