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作废?只因开发商亏损!
广州685户村民的“安居梦”,一夜之间被开发商的“亏损”击碎!一纸拆迁协议,竟成了开发商亏损时的“免责牌”?这不仅是违约,更是对百姓权益的公然践踏!
据今日头条等平台披露,部分城中村旧改项目中,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或市场下行,竟以“亏损”为由拒绝履行补偿安置义务,甚至试图单方面作废协议。可《民法典》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以自身经营风险为由擅自解除。村民的房屋已拆、家园已毁,如今却面临“房没、钱没、协议作废”的绝境,试问:亏了算百姓的,那赚了怎么不见分给村民?
更令人愤慨的是,一些项目连临迁费都停发,村民被迫在外租房多年,老人无处养老,孩子上学受阻。而开发商却悄然退出,留下烂摊子由政府和村民“买单”。
在此呼吁:任何以“亏损”为借口的毁约行为,都必须依法追责!百姓不是资本的“风险缓冲垫”!请相关部门严查违约主体,保障685户村民的合法权益,让拆迁协议不再是“空头支票”!
(数据来源:今日头条相关报道及公开维权信息;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