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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出轨的代价!贵州遵义,女子意外得知丈夫婚内出轨女同事,没有选择与丈夫离婚,

这就是出轨的代价!贵州遵义,女子意外得知丈夫婚内出轨女同事,没有选择与丈夫离婚,而是找人借车直接撞飞了丈夫。虽然女子及时叫救护车将丈夫送医治疗,但因为撞击严重,丈夫全身多处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后女子被判了刑,但丈夫不满意,又将女子告上法院,索赔180000余元。

据悉,女梅某和丈夫夏某的婚姻一直不太顺利,二人平时积攒了不少矛盾,日子过得并不顺心。

去年7月17日,梅某意外发现夏某竟然和他的女同事存在不正当往来,这彻底击溃了梅某心里的底线,压抑许久的情绪瞬间爆发,当天二人爆发激烈争吵,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情发生之后,梅某没有选择去找第三者对峙,也没有冷静考虑离婚维权。一整晚她都被愤怒的情绪裹挟,始终没能平复内心的委屈和怒火。

第二天清晨5点多,梅某找杨某借了辆车,回来后发现夏某正在路边打扫卫生。被情绪冲昏头脑的她,做出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决定。

她先是缓慢靠近,随后直接加速驾车撞向夏某。夏某连反应都来不及,当场被撞倒在地。

直到看到夏某被撞飞出去,梅某才猛然醒悟自己闯下了大祸,她吓得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这是一场普通交通事故。

交警队接警后到场勘查,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这哪里是交通意外,分明就是故意撞人,于是交警把案件移交至刑侦部门处理。

面对刑警的调查,梅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故意开车撞击夏某的全部经过。

万幸夏某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但是身体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多处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同时,梅某当时的车速达到了45公里/小时。

之后,检察机关以梅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为何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梅某应该知道开车撞人是十分危险的,但她还是这么做了,不就能证明她有杀害夏某的故意了吗?

如果光从这前半段行为来看,梅某的行为的确更符合故意杀人罪。

但是结合后半段的及时叫救护车,足以说明梅某并不希望看到夏某死亡。

因此,梅某的行为虽然恶劣,但尚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处用故意伤害罪更为合适。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梅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刑事案件尘埃落定后,夏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把梅某连同车主杨某一并告上法庭,索要人身损害赔偿18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5条规定,公民人身权利遭到犯罪侵害产生物质损失,被害人有权主张赔偿。

简单来说,坐牢不等于抵消民事赔偿,承担刑事责任之后,民事赔偿责任依旧要履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婚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是这起纠纷的导火索,其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

其次,杨某虽然为车主,但他借车给梅某时,并不知道梅某开车是去撞夏某,而且车辆在出借时,并没有问题。

因此,杨某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全部责任由梅某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综上,法院酌情认定夏某自身应当承担10%的责任,由梅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5.2万余元。

这起案件真的令人十分唏嘘,梅某本是婚姻当中的受害一方,遭遇伴侣背叛,内心痛苦、委屈,这种情绪完全可以被理解。可她却选错了解决问题的途径,没有走合法途径处理此事,反而选择用暴力伤人的私力报复方式。

一时泄愤的代价十分沉重,自己要服刑坐牢,还要拿出15万的赔偿金,得不偿失。

反观夏某,虽然拿到了民事赔偿,但身体落下伤病,原本的家庭也彻底破碎,同样付出了惨痛代价。

不少网友表示,这就是出轨的代价。

最后,婚姻里遇到背叛,愤怒的确是人之常情,但千万不要被冲动牵着走。不管有多大的矛盾,伤害别人身体,就一定会承担治安、刑事、民事多重法律后果。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待?如果遇到婚姻背叛,您觉得应该怎样处理才更加妥当?欢迎留下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