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报道,上海,一对情侣办了婚宴,也装修了新房,女方在收30多万彩礼时,要求男方备注“自愿赠与”,可她就是拖着不登记,后来发生矛盾婚事告吹,还不想返还彩礼,双方闹上法庭,法院这样判!网友:被套路了?
婚宴摆了,婚纱照拍了,新房也装修了,结婚证愣是没领。
男方前前后后转了三十多万,头一笔白纸黑字写着“礼金”。女方不收,退回来,撂下一句话——重新转,备注得写“自愿赠与”。
男的照办了。钱到账,证不领,钱不退。
这事最近在上海闵行区法院判了,女方被判返还彩礼约20万元。
消息一出,评论区炸锅。有人拍桌子:“30多万只退20万,一来一回净赚10万,这买卖比上班强。”还有人冷笑:“备注自愿赠与,这操作比专业法务还精。”
先别急着下结论。把这事掰开揉碎看,里面藏着的东西比表面复杂得多。
女方为什么非要男方把“礼金”改成“自愿赠与”?不少网友猜测,只要这两个字落下去,将来翻脸的时候,这笔钱在账面上就跟彩礼没关系了。
“自愿赠与”,顾名思义,我白送你的,你拿着花,跟我没关系了。法律上,一般赠与一旦完成交付,原则上不能撤销。
可她算错了一件事。法律不是看你怎么写备注就怎么判的。
闵行法院查得很清楚:第一笔转账明明白白写着“礼金”,被退回后才改成“自愿赠与”。
这个退回再重新转账的过程,也成为法院认定款项性质的重要依据。法院综合了转账背景、款项用途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认定这笔钱实质就是彩礼。
说白了,“自愿赠与”四个字不是万能挡箭牌。
彩礼是基于当地风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习俗性给付,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婚没结成,赠与方有权主张返还。备注改了没用,底层逻辑改不了——你收这笔钱的前提是跟人结婚。
话说回来,法院判的是返还20万,不是全额。剩下的十几万去哪了?
这跟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有关。双方虽然没领证,但已经办了婚宴、共同生活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法院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来确定返还比例。
共同生活过,这是事实。所以判返还不是全额,法院酌情定了20万。
这就有意思了。法律在“保护给付方权益”和“承认共同生活事实”之间找平衡。
但这个平衡,很多人不买账。评论区有人说得好:“给了30万,判退20万,还有10万去哪里了?”这不是抬杠。对普通家庭来说,10万可能是父母好几年攒下来的血汗钱。
问题的根子在这儿:当婚姻相关的大额钱款交接充满各种小心思,法律能兜住的底,远远比想象中有限。
有人可能会说,这事儿属于个例。真不是个例。
彩礼纠纷近些年并不少见。最高法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中,已经出现了以相亲、订婚为名骗取财物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也就是说,有些纠纷已经不只是民事层面。
回到上海这个案子。女方要求改备注这个动作,不少网友展开讨论,觉得这样做就是怕后续这笔钱被要回去。
法院没有认定本案属于诈骗,因为双方确实办过婚宴、共同生活过,不具备诈骗罪“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完整构成。
一句“自愿赠与”,暴露的不是信任,是防备。防备的不是感情破裂,是钱被要回去。
不少网友看完感慨,一段感情走到谈钱的阶段,各种盘算就容易冒出来,看完心里很不是滋味。
法律能给的是兜底,给不了的是人品。
中间十几万的差额,是法院结合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综合裁量出来的,也是这段关系结束之后产生的损失。
那问题来了——当“自愿赠与”都能引发争议,普通人还能怎么保护自己?
第一,大额转账别轻易改备注,原始凭证和聊天记录都留好。
第二,彩礼交付尽量走银行转账,现金交付很难举证。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看清楚人再掏钱。
信源:上观新闻、上海闵行法院。
彩礼婚姻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