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四川宜宾,43岁的男子李某,早在2019年10月31日就经疾控中心确诊感染艾滋病

四川宜宾,43岁的男子李某,早在2019年10月31日就经疾控中心确诊感染艾滋病毒,之后一直持续接受定期药物治疗。可明明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他却在2025年5月至8月期间,先后找了两个失足女先后与其发生了关系。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李某在此期间与失足女胡某发生3次性关系,支付330元;与另一名失足女孙某发生2次,支付200元。前后共计5次,累计花费530元。

案发后,两名涉事女子被紧急送医检查。万幸的是,由于李某在过程中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最终没有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毒的后果。

2026年8月6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性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没有造成实际感染就不构成犯罪。但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传播性病罪并不以实际造成他人感染为前提,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实施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该罪。

也就是说,定罪的核心是"明知故犯",而非"传染结果"。李某清楚自己身患艾滋病,却依然多次参与P娼,即便采取了防护措施、没有造成感染,其行为本身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2026年8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传播性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李某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同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这些从宽情节,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艾滋病目前尚无法彻底治愈,一旦感染将终身携带病毒。明知患病还参与高危行为,哪怕做了防护,也不能完全消除风险,更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法律设置传播性病罪,本质上是在危险行为发生时就予以惩戒,提前阻止悲剧发生,而不是等伤害落地才追责。这既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守护。

说到底,身患疾病值得同情,但同情不能成为漠视他人安全、触犯法律的借口。明知故犯,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