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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刷到一条新闻,差点没把手机扔出去——浙江绍兴,两个穿得挺“清凉”的姑娘,直

前几天刷到一条新闻,差点没把手机扔出去——浙江绍兴,两个穿得挺“清凉”的姑娘,直接在广场上摆摊给人按摩。结果一个大爷路过,瞅了一眼就挪不动腿了,问了价,二话不说脱得只剩一条内裤,往按摩椅上一躺,闭着眼就开始享受。旁边路人,有带孩子路过的,有老太太遛弯儿的,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有人直接掏出手机打了投诉电话。这事儿上了新闻夜班,9月15号报道的,社区和城管都回应了,说情况属实,已经介入处理。

说实话,我第一反应是——这都是什么玩意儿?现在摆摊都卷到这种程度了吗?

后来仔细看了报道,才知道这俩姑娘以前是在按摩店干过的技师,俩人合计着,干脆上街摆摊,价格透明,现场操作,没有隐形消费,主打一个“公开正规”。这逻辑乍一听没毛病,但你仔细琢磨——公开是公开了,可你也不能真就在大马路上按摩吧?而且还是这种几乎不穿衣服的按摩。

我当时脑子里就冒出一个画面:夏天傍晚,你下班回家,路边摊煎饼果子的、卖烤肠的、卖水果的,突然多了个按摩摊,俩姑娘穿着透视装,红色内衣若隐若现,旁边一个大爷光着膀子、只穿个内裤,躺在那里任由她们揉来按去。你要是带孩子路过,你怎么跟孩子解释?说“这是叔叔在做理疗”?你自己信吗?

说实话,我也不是那种特别保守的人。成年人嘛,按摩、推拿、养生,谁没去过几次正规的店?但问题是,你得有个场合。你关起门来,在自己家里、在按摩店里,怎么着都行。你搬到广场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不是你愿不愿意的问题,是公共场合有公共场合的规矩。

我看报道里说,大爷把衣服一脱,直接躺下,身上那肉都在晃,隐私部位也跟着晃,周围还有不少女性和小孩经过。有人看了直摇头,有人直接投诉。我倒是不觉得这大爷有啥恶意,他可能就是觉得“哎呀这按摩真划算,服务也热情”,一时上头了,没多想就脱了。但你毕竟不是在自己家浴室里啊大哥,你是躺在一个公开广场上啊。

再说那两个姑娘。说实话,她们或许也没真想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可能就是想着“路边摆摊便宜又透明,大家都能看到,反而更正规”。但这想法太天真了。你穿着透视装,给一个只穿内裤的陌生大爷做全身推拿,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你觉得别人看了会怎么想?这不是你心里“正不正规”的问题,是视觉冲击和公共影响的问题。

我有个朋友是做社区工作的,平时就处理这类“占道经营”、“扰民”之类的事儿。我跟她聊起这个新闻,她说这种事其实不止一次了。有的地方有人在公园里摆摊理发的,有人在小广场上给人拔罐的,甚至还有在路上做针灸的。她说,最头疼的就是这种“你说他违法吧,也不算严重;你说他合规吧,又确实不妥当”。最后只能去劝,去调节,去责令整改。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事确实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有规定,在公共场合展示身体,情节恶劣的,可以处5到10天行政拘留。大爷虽然是自己愿意的,就穿个内裤躺那儿,但公共场所人流量大,已经造成不良观感,这是符合“情节严重”认定的。城管那边也有责任,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这种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说到底,不是谁坏,而是大家的公共意识还没跟上。有时候我们自己可能也没意识到,一些觉得“无所谓”的小事,放在公共场合就成了“辣眼睛”的画面。你可以觉得按摩很舒服,但请找个合适的地方;你也可以觉得摆摊很自由,但也得考虑路人的感受。

最后我想说一句,新闻里那大爷闭着眼享受的样子,我看了半天,居然有点哭笑不得。他不是坏人,他就是个贪图舒服的老头。可问题是,舒服归舒服,该遮的地方还是得遮一下的。

你呢,你平时见没见过这种“辣眼睛”的街头场景?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欢迎在评论区聊聊,说不定你看到的,比这个还离谱。绍兴逛街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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