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反常必有妖!”重庆,一男子的妻子不在,他把2岁的儿子扔在家里,下楼遛狗12分钟。儿子翻窗从18楼坠亡。家里监控没插电,无法还原经过。妻子悲痛欲绝,她打了男子3巴掌。男子竟然恼羞成怒呵斥:这是最后一下,你再动我一下,我就调监控,我要报警。妻子:我感觉他心里没有痛。他平时不管孩子,事发前已有家庭矛盾。网友一番话细思极恐。
刘女士和崔先生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儿子2岁,一家三口,外人看着其乐融融,其实,家庭摩擦不断,夫妻关系也有了裂痕。
在刘女士看来,丈夫既不管儿子,也不帮她分担家务,回家就是甩手掌柜,像个大爷一样,他们经常为此拌嘴。
事发当天,夫妻俩上午一起带儿子去了海洋公园玩,看儿子玩的开心,她也高兴的给他拍照留念。
可刘女士万万没想到,这是儿子留在这世间最后的影像。
下午,刘女士要去开个会,崔先生开车把她送到会场,自己带着孩子回了家。
到家之后,他把孩子放在客厅沙发上,开了孩子常看的动画片,让他自己在家看,他下楼遛狗。
他觉得儿子一看动画片就入迷,这么短时间肯定出不了事,没多想就锁门下了楼。
前后满打满算12分钟,崔先生遛完狗开门回家,沙发上已经没了孩子的影子。
他把家里几个房间、厕所、厨房挨个找了一遍,孩子竟不知去向。
崔先生正慌神的时候,楼下传来路人的喊声,说有个小孩从楼上掉下来了。
他冲到阳台往下看,就看见儿子躺在地上。法医后来现场勘查,孩子身上没什么明显外伤,是坠落的时候先砸中了路边的树杈,最后因严重内出血没救回来。
事后清点家里的隐患,才发现所有漏洞都凑到了一起。
以前,家里装过的简易防盗窗,但早就拆了,阳台的窗户没关严,边上还放了个装水的洗澡桶。
2岁多的孩子正是爱爬高的年纪,踩着桶边翻出了窗外。
更巧的是家里装了监控,事发当天插头没插,半段事发过程都没录下来。
刘女士悲痛欲绝,把怒火对准崔先生,他平时就很少管孩子,自己忙工作分身乏术,让他带一会,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
两口子前几天,还因为家务谁做、孩子谁带的事吵过好几次架。
刘女士情绪彻底崩溃,抬手打了丈夫3巴掌,崔先生火冒三丈,怒斥刘女士,说再动手就要调监控报警。
警方和法医确认孩子坠楼时,崔先生确实不在家,不存在虐待或者故意推下的情况,最后判定这就是一起意外事件,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当天晚上就把崔先生从派出所放了出来。
崔先生嘴上一直说愧疚,愿意承担所有责任,可刘女士始终过不去心里那道坎,总觉得对方根本没真正意识到自己错在哪,他心里没有痛。
重庆发生的2名幼童,被亲生父亲从15楼抛下的案件,该案中男子与女友合谋,刻意制造孩子意外坠楼的假象,最终2人都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大家看到这起事件的细节,会忍不住往极端方向猜,是大家没法接受短短12分钟、一次随手遛狗,就能断送一条孩子的命。
一网友怀疑是崔先生故意引导孩子,把孩子置于危险之中,然后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这只是猜测,没有证据不能乱说。
生活中,绝大多数家庭悲剧,根本不是居心叵测,就是长期的责任缺位,加上心存侥幸酿成的悲剧。
《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崔先生作为法定监护人,把无自我保护能力的2岁幼童单独留在家中,没排除家中坠楼隐患,属于典型的不履行监护职责。
他虽因无主观恶意,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刘女士作为共同监护人,有权就他失职行为,主张相应的民事追责。
不少长期缺位育儿的家长,对幼童的危险预判能力几乎为零,他认为12分钟很安全,是用孩子的命去赌极小概率的运气。
把6岁以下幼童单独留在无人看护的室内,就是一种不合格的监护行为,不能用“只是疏忽”轻轻带过。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2026-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