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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缺钱,但刘翔的钱成了烫手山芋:吃的空饷捐赠了就不是空饷了吗?让人感觉是充满怨

人们缺钱,但刘翔的钱成了烫手山芋:吃的空饷捐赠了就不是空饷了吗?让人感觉是充满怨气捐的!

刘翔的捐款引来了争议:

一、首先再明确:刘翔98万多元的工资是空饷,是非法所得

刘翔2015年退役后,人事关系留在上海体育系统,挂任团委副书记(虚职、不坐班、无行政级别),11年间持续领取工资补助共计982935元。

巡视组查出了体育局的在编不在岗的问题,刘翔就在在编不在岗的名单上。

按照“吃空饷”的认定标准,“挂名未实际到岗却领取工资” 就是吃空饷。

代言费、单位没有让上班、功臣、单位主动发的等都不是吃空饷的理由。

吃空饷既属于非法所得,也符合不当得利的特征,但更侧重于认定为非法所得,特别是当构成犯罪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刘翔吃的空饷捐赠了就能洗白吗?

吃空饷只管来源不管花在哪里。

有人说:刘翔已将11年全部工资补助98万余元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用于西藏泥石流救灾, 没有把这笔钱装进自己兜里。

吃空饷就是在编不在岗领工资,这是不当得利或非法收入,不管把这样的钱干了啥都不影响吃空饷的性质,用空饷吃喝玩乐了你也吃了空饷,捐献了也是吃了空饷。

这如同受贿,用受贿的钱做善事,也不影响受贿的违法性质。

也就是说,刘翔吃的空饷没有装进自己兜里,全部捐献了,也不能洗白吃空饷的性质。

三、不当得利或非法收入不能捐献

用不合规收入进行捐赠,行为本身不合法,捐赠也可能被依法追缴。

违规所得无论流向哪里,都不能洗白其违规属性,相关捐赠行为不能豁免当事人的退缴义务,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捐赠行为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吃空饷本身已构成违纪,数额较大时还会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即便将所得全部捐赠,也不能抵消该行为本身的党纪政务处分,更不能直接免除对应的刑事处罚。

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缴涉案财物,捐赠给慈善机构的非法资金也在追缴范围内,会被依法处理(退赔被害人或上缴国库)。慈善机构若知情仍接受,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四、刘翔为啥捐出工资而不捐出买断钱?

有人说:

“他11年的工资没有动,虽然有不缺钱的原因,但他也感觉不上班领工资不踏实,就没有动。”

“他把11年的工资都捐出去,也是感觉这一些所谓工资不该归自己,就一下子捐出去了,也避免人们怀疑。”

“11年没工作、没上班就领走98万元工资,这98万工资不名正言顺,就以个人名义捐掉,这操作起码不规范吧!”

“买断的钱是自己的合法收入,自己花了心安理得,就没有捐出去。”

“把不干净的钱捐出去,把干净的钱自己花。”

“他对体育局现在安置他很不满,满腹牢骚,这时候把工资都捐了,让人感觉是充满怨气捐的。”

对此,刘翔心里应该很明白 。

以上说法有道理:这工资就是空饷,是不应该收的,退回去亏得慌,自己装起来违规,钱成了烫手山芋,找了一个自认为高尚的出口,但捐出去更增加了人们的疑问,也解不了怨气。

五、最正确的自救做法

1、很高明的例子

某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在大学不上班领工资,有吃空饷之嫌, 他把大学所发的工资,全部退还给大学,这很高明。

2、刘翔的做法不但不高明,而且还违规

吃空饷的钱是财政的钱,财政的钱个人无权捐助,爱心捐助应来源于个人的合法收入。

刘翔是领了工资没有退回,这下吃空饷的三要素占齐了,体制内编制、不上班、领工资。虽然工资都捐了,但首先做实了吃空饷。

3、刘翔自救

(1)刘翔要向以上著名主持人学习:退回所有工资,没有领工资,就不是吃空饷。

(2)10年来单位交的5险2金(职业年金)也退回。

(3)再把捐献的钱改为买断的49.5万加上其他合法收入。

六、感悟

1、合法的收入,来得堂堂正正,没有忐忑不安,花的也坦然;不当收入,不应该取也不应该花,也不应该洗白。

2、慈善是高尚的事,不能藏污纳垢,必须用干净的钱做干净的事,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玷污慈善。

3、名人虽不是神,但影响力大,在社会上应谨慎,要起好的带头作用。

4、刘翔漂亮地跨过了110米栏,期待漂亮跨过自主择业的第一个栏,更期待漂亮的跨过在社会上的一个有一个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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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看社会 202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