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冤枉的,这饭我不吃!”1955年,山东一死刑犯在执行枪决前,一直大喊自己冤枉,就连“杀头饭”都不吃,而当行刑长察觉异常,将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却发现事情根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行刑长刘明智站在岗哨边上抽烟。他听见食堂里碗碟摔碎的声响,接着是安乐三嘶哑的叫嚷:“我不吃!我要见刘干部!”
刘明智把烟掐了,走进临时食堂。安乐三被两个战士按在条凳上,头发乱糟糟的,眼睛通红。地上散着窝头和半碗白菜汤。
“闹什么?”刘明智问。
安乐三抬起头,喉结动了动:“刘干部,我真没杀人。那认罪书……我以为签了能活命。”
旁边一个年轻战士嘀咕:“证据确凿,狡辩啥。”
安乐三猛地转向他:“证据?你们谁给我看过证据!”他手腕上的铐子哗啦响。
刘明智没说话。他想起卷宗里安乐三的指印,按得很深,纸都戳破了。一般一心求死的人,不会这样按手印。
“先押回去。”刘明智说。
重新提审是在第二天下午。审讯室窗户很小,安乐三坐在光柱里,眯着眼。
“你说你没收到判决书?”刘明智问。
安乐三摇头:“就开庭那天念了一遍,后来再没人提。关进来三个月,直接拉去吃杀头饭。”
记录员笔停了停。按规定,判决书必须送达本人。
“被害人安乐福的母亲,你推过她?”刘明智翻着卷宗。
“推过。”安乐三低头,“去年秋收抢场院,她拦我,我搡了一把。她坐地上骂,我就走了。”他顿了顿,“但人不是我打死的。那晚我在邻村赌钱,十几个人能作证。”
“为什么开庭时不讲?”
安乐三扯了扯嘴角:“讲了。法官说赌友证词不算数。”
刘明智往后靠了靠。他让人去查赌钱的记录,又调了尸检报告。报告写的是“头部遭钝器击打”,但没写凶器是什么。
三天后,去安乐三老家调查的战士回来了,带了个瘦小的老太太。老太太是安乐福的邻居,说话时一直搓衣角。
“那晚我听见吵架,”老太太声音很小,“是安乐福和他兄弟的声音,说什么‘娘的钱藏哪儿了’。后来咚的一声,就没动静了。”
“当时为什么不说?”
老太太缩了缩脖子:“安乐福兄弟是民兵队长。”
刘明智让老太太按了手印。他接着提审了安乐福。起初安乐福咬定是安乐三干的,直到刘明智说出邻居的证词和赌场的记录。安乐福额头开始冒汗。
“你母亲后脑的伤,”刘明智慢慢说,“是秤砣打的吧?你家卖粮的秤砣少了其中一个。”
安乐福肩膀塌了下去。
案子重审用了一个月。宣判那天,安乐三站在被告席上,手指抠着木栏杆。当听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不成立”时,他身子晃了晃,然后慢慢蹲下去,把脸埋在手里。
刘明智在门口等他。安乐三走出来时,眼睛肿着。
“以后打算怎么办?”刘明智问。
安乐三盯着自己的鞋面:“家里地没了,房子也塌了。我去煤矿干活,攒钱把安乐福娘的坟修一修。”他抬起头,“刘干部,我从前不是东西,但真没想害命。”
刘明智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两个窝头:“路上吃。”
安乐三接过,捏了捏,塞进怀里。他走出院子时,太阳正落山,影子拉得很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