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什么隐喻呀比喻呀不讲,我也很喜欢Babylon这首歌表面讲述的故事。在我看来,这首歌讲的是一个出生在也许有些严格、拮据家庭里的小镇男孩,在长大之后为了跟风,让自己变得和其他他觉得很酷的浪子们一样酷,于是刻意学着去放浪形骸,最后陷入空虚与迷茫,终于幡然醒悟,想明白心归何处的故事。
小时候,男主总觉得aunt Virginia总是太严肃太肃穆、不能把手肘放在桌上的饭桌礼仪太死板、似乎邻居家的生活更加美好、还有自己的这件不知道是哪个哥哥穿过旧毛衣真是太糟糕了,他应该值得一件来自商场的全新毛衣。
长大后,男主脱离了小镇那一板一眼的生活,过上了如同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那样与狂野的人一块放纵的人生:不断迎合别人,把自己放在第二位、交陌生朋友、领带上沾着别人的妆、甚至还和一个认为自己是纯金的真诚异性结了婚,有了孩子。但即使这样,仍然继续在路上,去赌场,去旅行……看上去成功、忙碌又风光。
可是,但男主停下脚步,困在一辆火车上时,他从嘈杂又烦闷的人群交谈声里醒来,想要捂住自己的耳朵,却如何也找不到耳机。在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听他最讨厌的那一首歌,那是他唯一想要的,可是此刻这首歌早已如同那传说中的巴比伦一样远去。
我很喜欢这一段巧妙的比喻。“hate this song”说的其实是男主一直以为,自己该是很讨厌小时候的生活。可当他“wake up on the train”,停下自己随波逐流的脚步,发现身边所有人乘坐火车都有目的地,可他却只是漫无目的地去到下一个地方——也就是找不到自己的人生目标。“headphones”我觉得很形象,如果你想好好听一首歌,尤其是在bustling crowd里想听歌,就会需要一个耳机,真正地聆听音乐告诉你的道理。
“that melody”是什么呢?是在赌场上大赢特赢时发现老板阴沉的脸色,会想起小时候和aunt Virginia一块玩卡牌的时候,如果成为了赢家,她也许会对你投来的赞赏的笑容;是在与无数不认识的陌生人在同一个餐桌上吃饭时,手肘不小心放在桌上,虽然没有意想之中的批评,可是,也没有听到像小时候餐桌上那样充满温情的交谈,心与心紧紧贴在一起,重视彼此每一句话;是有钱之后买了无数件厚实、时髦的毛衣,可却总在寒冬的时候觉得那样不舒服。然后,后知后觉想起,小时候自己抱怨过二手毛衣不好看、不时髦,却从没有抱怨过这件也许是由外祖母一针一线织好的毛衣不温暖。
这样的生活听上去真的太俗了,一点也不酷,一点也不先锋,所以男主总是在嘴上否认它们,选择去如同追风人一样去追逐漂浮的人生。可是,当他在火车上意识到原来他一直想要的,其实就是那首音乐。
在我的解读里,bridge里的男主最后是回到了爱人和孩子身边。他驾着车忐忑地回到家门口,看着自己的孩子和爱人在窗前挂着圣诞节灯饰,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原谅自己。"It's bedtime but you're sitting in your car You're missing all the best parts And they're at home"说的其实就是,男主本该给孩子讲睡前故事,该和爱人享受睡前时光,他错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部分,而他们却都在家等着他。女主避开孩子,打电话告诉妈妈,哭诉也许她的等待与迁就都是无用功,也许这一切在男主这样的浪子里看来就是不值得的。而男主像是心灵感应到了这一切,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即使男主终于幡然醒悟,终于想明白、也承认自己喜欢曾经小镇的生活,可是,这一切已经和那首歌一起,成为了传说中的巴比伦王国,即将真正地从他手上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