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童年的时候有多少零花钱?
我的童年一半是在解放前度过,另一半则是在解放初期度过的。11岁之前别说有零花钱,就连钱的票面模样都没见过。
11岁读小学四年级那年,邻居唐大哥跟我说,周日带我去乡场上给卖牲口的人开发票,能赚点零用钱。他还特意叮嘱毛笔用我自己的,他送我一个小墨盒,到了周日我便跟着他出门了。开发票的活计很简单,只要写清买卖双方的姓名和交易数额,税务人员核对完就能办结。开一张卖猪羊的发票能赚一分或两分钱,一天忙活下来,运气好能拿到两角钱上下,平常也就赚一角多。返程时花四分钱买半斤糯米糍粑垫肚子,一分钱能买八个核桃,三分钱就能买二十多个核桃。我自己吃上几个,剩下的都带回家给父母尝,他们脸上漾起满满的笑意。周一我把这事说给老师听,老师赞许地说,真有出息,都能自己挣零花钱了。
初小毕业之后,我就去外乡读高小,再也没了挣这份零花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