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院终审判决潘宏向李女士置顶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和差旅费,合计11119元。但据封面新闻报道,李女士称赔款已经收到,却还没看到公开道歉。这起因送犬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判决已出,履行情况仍有需要追踪的部分。
先要弄清,这11119元并非犬只死亡的赔偿。李女士此前因萨摩耶犬“小宝”情绪异常、咬人,向潘宏求助,签订合同后自费将犬送到其名下基地。“小宝”后来被用于视频发布,成了网红犬。犬只在基地死亡后,潘宏发布视频,称它夜间被罗威纳犬咬伤后死亡。
此后的争执从犬只处置延伸到了对人的评价。潘宏称李女士同意换狗,后来不回信息、不接电话并发布声明。李女士则称,潘宏在粉丝群语音中指责她不要狗、要流量,还称她“太丑陋了”;相关言论传播后,她遭到粉丝持续私信辱骂和公开发帖攻击。
是否同意换狗、是否拒接联系,报道未提供独立核实或法院认定,不能把这些单方说法当成评价她的依据。
诉讼中,潘宏一方质疑账号归属、身份信息获取程序,以及聊天记录和直播切片的真实性、完整性、言论来源,还提出网络延迟造成接收偏差、不存在主观过错及损害后果等抗辩。一审结合视频制作发布情况、当庭身份确认及语音与视频内容吻合等确认相关证据。
二审认定,潘宏的侮辱性言论引发负面评论和网络暴力,侵害了李女士名誉权。
这场官司值得继续看的,是胜诉之后究竟补回了什么。
11119元里,11000元是律师费和差旅费。一审没有支持这部分,李女士上诉后,二审认为属于实际发生、因本案维权产生的费用,予以支持。对她而言,这笔钱补的是为维权已经付出的开支。
若把总额笼统理解为她因遭受辱骂而“获得的赔偿”,就会忽略:其中绝大部分,是她为处理这场纠纷花出去的钱。
剩下的119元,是李女士请求、法院支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数字也不适合拿来衡量伤害轻重。它对应的是本案中的诉讼请求和判项,不能据此把法院已经认定的网暴后果说成小事。
金额容易被记住,费用背后的奔波、公开评价受到的损害,却未必能被一个总数说明白。
置顶道歉处理的又是另一处缺口。潘宏当时主账号粉丝超过1500万,关于李女士的负面言论进入了公众视野;赔款到账,则不会自动让看过这些言论的人知道法院作出了什么认定。公开道歉至少提供了一个让相关受众接触纠正信息的机会。
它无法保证所有人看到,更无法保证每个辱骂者改变态度,但这不影响它作为独立判项需要履行。
截至报道所述的9月26日,记者发现潘宏账号矩阵已经恢复更新。账号继续发布内容,让道歉是否出现更受关注,却不足以证明他拒不履行。李女士“未看到公开道歉”的说法,也尚无独立核实;报道没有披露道歉的具体期限、持续时长等要求。
因此,目前能说的是:李女士称钱已收到,置顶道歉的履行情况仍待核实。这场纠纷还不能仅凭转账画上句号,接下来需要确认的,是判决要求的道歉有没有出现在相应账号上。
信源:封面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