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踹翻孕妇车或构成寻衅滋事湖南衡阳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恶意别车、压速拦停,被后车司机猛踹翻车,司机事后虽赔800元但或被追刑责。
起因:9月29日,衡阳一女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中间慢速行驶,后车闪灯提醒无果。司机超车后,女子追至下个路口实施恶意别车、压速,甚至在绿灯时刹停拦车。司机情绪失控,下车猛踹电动车致其翻倒。事后司机得知该女子已怀孕4个月,赔偿了800元。衡阳交警已调取完整行车记录仪视频,将对双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司机面临的法律风险:从治安处罚到刑事犯罪加重情节:法律明确规定,殴打伤害孕妇的,即便一脚主要踹在车上,只要导致孕妇受伤,就属于加重情节。刑事风险: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司法解释,可构成;若致孕妇轻伤以上,还可能构成。民事赔偿不免责:私下赔偿800元仅解决民事部分,行政拘留和刑事责任不因私了而免除。
孕妇违法事实:女子存在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恶意别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是冲突的根源。
“以暴制暴”不可取:法律遵循“谁违法谁担责”原则,对方的错不能抵消你的错。司机一旦从受害者变为施暴者,就需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遇到恶意别车等违法行为,应保存行车记录仪证据并报警,由执法机关处理,而非自行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