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还不消停?湖南衡阳,一孕妇骑着电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后方车辆连续闪灯、鸣笛提醒,孕妇还不让道。司机好不容易找机会超了过去,谁知把孕妇给惹急眼了,竟追上去恶意别车。司机也没惯着对方,一脚踹翻孕妇电动车。事后才发现对方怀孕了,赔了800元。
小美怀孕之后,平时还是骑着电动车出门。不过相比于之前,小美骑车要小心一些。为了安全起见,车速也控制得很慢。
事发当天,小美骑着电动车行驶在一条道路上,路上的车也不多。小美这次没有靠边骑,而是在道路中间行驶。
就在这时,后面跟上来一辆小轿车。可能是司机嫌弃小美骑车速度太慢了,于是闪灯鸣笛,对小美进行提醒。
小美也没想看。在他看来路上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车?司机完全可以借道超车。
可后面的司机根本没有理会小美的意思,还以为是小美故意在前面压力车速呢,好不容易逮住超车的机会,便一脚油门冲了过去。
小美被轰鸣的发动机吓了一跳,误以为司机对她是有意见,肚子里憋着一股气,虽然电动车的车速远远赶不上汽车。不过小美把油门拧到底,准备找机会和司机理论理论。
终于到了下个路口,小美追上了那辆汽车。索性把车骑到汽车前面,故意压低车速。司机往左打方向,小美就往左,司机往右,小美就往右,明摆着不让司机超过去。
后车的司机也看出来小美的意图,看着小美的背影,恨不得上去就是两脚。心里的火气越来越大,终于忍不住了。在一个路口等待红绿灯的时候,司机推开车门冲了下去,对着小美的电动车猛地踹了一脚,小美也因此摔倒了。
冲完之后,司机终于出了一口气,可他还没来得及把心放在肚子里,就得知小美已经怀孕4个月了。
如此一来,事情可就麻烦了,搞不好自己还要承担责任。出于愧疚,司机赔给小美800块钱。
而这段视频也被网友拍下来发布到网络上。有记者联系到司机,司机表示已经和小美协商好了。不过当地交警队已经联系到他,调走了完整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并表示会严肃处理此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伤害孕妇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上述法律条款保护的是孕妇的人身权益,孕妇的身体状况本来就特殊。可案例当中的司机虽然踹的是车,但这一脚已经导致了小美摔倒并受到伤害。
而赔偿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责任,800块钱解决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这件事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老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在本案当中,小美骑着电动车长时间占据车道,司机多次提醒无效,这才导致心里的火气越来越大。
就算司机因此受到处罚,那么也应该处罚骑电动车的小美,不能因为小美怀孕,就可以免于责任。
不过很多人也为司机捏了一把汗。如果小美真的摔出个好歹,800块钱根本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
如果司机能够冷静一些,凭借行车记录仪的录像,把视频交给交警,由交警对小美进行处罚,同样也很解气。可司机偏偏选择了代价最高的那一条路。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