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男子与女友同居期间,连续5天在早中晚、深夜、凌晨在出租屋外喝酒,一直喝到醉倒为止,房东多次劝说,但男子并不理会。某日中午,男子再次醉倒在出租屋外,房东路过时发现男子脸色苍白,几乎没了呼吸,吓得立即报警并叫了救护车。医护人员到场时,男子已经死亡。事后,警方已经排除刑事案件的情况下,房东还是被男子家属告上法院,认为房东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导致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故索赔209895.9元。法院判了!
马某和女友一起租住在杜某名下的一套房子里。
刚开始的时候,杜某对这对年轻情侣并没有什么意见。大家都是租客和房东,平时各住各的,只要按时交租,不破坏房屋,杜某也不会过多干涉他们的生活。
可后来,杜某发现马某有一个让人头疼的习惯——喝酒,而且一喝起来就没完。
不是偶尔和朋友聚一聚,也不是下班以后喝两杯,而是早上喝、中午喝、晚上喝,有时候到了深夜还在喝,甚至凌晨都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外面喝酒。
最让杜某接受不了的是,马某几乎每次都要喝到醉醺醺,甚至直接醉倒在出租屋附近。
一开始,杜某只是提醒。
“你少喝一点,别天天这么喝。”
马某听到了,也只是摆摆手。
“没事,我自己有数。”
杜某也没当回事,想着成年人喝酒是自己的事情,自己提醒一句就算尽到了邻里之间的情分。
可让杜某没想到的是,这样的情况竟然连续发生了好几天。
第一天,马某喝得醉醺醺,最后躺在外面。
第二天,又是如此。
第三天、第四天,依旧没有改变。
前前后后,马某连续5天在出租屋外喝酒,时间还不固定,早中晚都有,甚至深夜、凌晨都能看到他喝酒。
杜某看着也有些窝火。
“你这样天天喝,身体怎么受得了?”
马某却不太在意。
杜某心里也一直觉得,这种事情自己一个房东实在不好过多插手。
谁知道,意外还是发生了。
那天中午,马某再次喝醉,倒在了出租屋外。
杜某路过的时候,远远看见地上躺着个人。
起初他还以为马某又喝多了。
“怎么又喝成这样?”
可等杜某走近之后,他发现情况好像不对劲。
马某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脸色苍白。
杜某叫了几声,也没有得到回应。
再仔细一看,马某的呼吸似乎已经非常微弱。
这一下,杜某彻底慌了。
他立即报警,同时叫了救护车。
可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经过检查,马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人没救回来。
马某家属认为,杜某作为出租屋房东,明知道马某连续多日大量饮酒,而且多次醉倒在出租屋外,却没有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尤其是在马某最后一次醉倒后,家属认为,如果杜某能够更早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或许就不会错过最佳救治时间。
于是,马某家属将杜某告上了法院。
索赔金额达到209895.9元。
拿到诉状的时候,杜某整个人都懵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明明是房东,最后却因为租客喝酒死亡,被要求赔偿20多万元。
杜某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
他在相关诉讼中表示,马某喝酒并不是自己逼着喝的,而且对方已经连续多天这样喝酒,自己也曾经劝过。
“他喝酒,他女朋友都不管,我一个房东还能怎么管?”
在杜某看来,自己最多就是房东,并不是马某的家属,也不是医护人员,更没有义务时时刻刻盯着一个成年人的饮酒情况。
他甚至觉得自己也成了这场意外的受害者。
杜某说,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出租屋附近,如今人死在那里,房子以后好不好出租都成了问题。
“他把我家的房子弄成这样,我以后找谁说理去?”
最终,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对马某家属提出的赔偿请求没有予以支持,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
杜某不用承担这20多万元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