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协商乘客出高速费,再拖延时间蹭了高速免费,乘客是否应该付高速费?
这件事我们应该往深一层讨论它的问题:司机在跟乘客协商“你出高速费”的时候,是指实际会产生的高速费用,还是司机在要求乘客支付跟高速费相当的服务费?
这个现象在于法定节假日出行,高速免费的情况下经常会发生的误解或矛盾。
在这件事上,司机格局是小了的,100+公里的路程,平时一两小时能完成出行,司机为了图这点高速费,硬把出行时间拖到五小时完成。
这样取巧赚了乘客的高速费,但浪费了一倍多的时间成本。这说明这位顺风车司机只会图这些小惠。再看现在平台给出的处置方案,如果真要讨回这“免费的高速成本”,就相当于司机自己硬生生搭上了一倍多的时间。
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那关于顺风车高速费分摊的问题,在节假日高速免费的情况下,所谓的高速费是按实际产生成本计算还是按照司机主观意愿的服务成本计算,这需要平台做个明确说明的。
如果在协商时,司机只是说高速费乘客出,那在下高速时,乘客其实可以直接用自己的支付码支付,而不用先支付给司机再让司机支付,又或者可以通过平台进行高速费支付。
直接用乘客支付码支付,那么高速费用是清晰明确的。如果通过平台支付,实际交易有迹可循,即使像现在这种后续再追讨也能更方便。高速费用分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