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这次可以松口气了。
她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终于不再靠"陈红的儿子"这五个字活着了。
国庆档《神探之痕迹》,陈思诚这片子大咖扎堆,结果风头全让陈飞宇一个人抢了。上映三天两亿,稳坐档期头把交椅,热搜连挂九个——挂的全是他演的那个反派。
马朝阳,高干子弟,人前笑嘻嘻人后捅刀子。陈飞宇演他,有一场戏我印象特别深:前一秒还在跟人客客气气递烟,下一秒眼神一变,阴冷得让你后背发毛。
就那种感觉——这人明明什么都有,可你就是觉得他空。
说白了,陈思诚选他演这个角色,精得狠。戏里的马朝阳一辈子活在被父亲定义的阴影里,戏外的陈飞宇呢?二十几年了,走到哪儿都被介绍成"陈凯歌陈红的儿子"。
他有一句台词:"我最讨厌别人说我是谁的儿子。"
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是台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是心里话。
以前我看过他几部戏,说实话,没记住。不是演得差,是总觉得那张脸太干净了,干净到像没被生活打过。但这次不一样。他把那种"我什么都被安排好了,可我什么都不算自己挣的"的憋屈和疯劲儿,揉进了马朝阳的骨头里。
你看着他笑,觉得这人挺阳光。你再看他笑,突然觉得这人挺可怕。
这个反差,是演技,也是他自己。
三天两亿,九个热搜。观众这次记住的不是"陈红的儿子",是"那个演马朝阳的小子"。对陈飞宇来说,这比拿奖值钱。
你说他演得够不够惊艳?我倒觉得,惊艳是给别人看的,他是终于把自己活进了角色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