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的解气!北京,男子的邻居,是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晚年生活无法自理。他虽有4个兄弟姐妹,但没有一个亲人愿意照顾他,男子看不下去,照顾了老人12年。后来村里拆迁,老人一下子分了5套安置房,和380多万元补偿款,财产一下子涨到上千万。老人写下“遗赠扶养协议”,把全部家产留给男子。不料,老人走后,平时不闻不问的亲属突然冒了出来,说自己是亲人,要分走一半财产。双方对簿公堂,然而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都没想到。
项大爷住在农村,他一辈子没结过婚,也没有儿女后代。
他虽然有4个哥哥和1个妹妹,但兄弟姐妹之间根本没有亲情可言,基本跟陌生人差不多。
项大爷一个人过日子,年轻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要啥有啥,日子也算过的风生水起。
他盖起了11间房子,还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财富用来防老。
随着年龄的增长,项大爷已步入老年,慢慢的,他行动也太方便了,这时候他才觉得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
2011年项大爷已经81岁,身子骨体彻底垮掉了,耳朵几乎听不见声音了。
跟人走个对面,给他说话都得扯着嗓子喊。
一辈子劳累,还落下了浑身的疼痛,常常疼的半夜睡不着觉。
饮食上更是需要人照料,因为他牙口也不行了,平常饭菜已经难以下咽。
人老了毛病就全找上了,项大爷好像气管也有毛病,咳嗽起来没完没了。
80多岁的孤寡老人,生活已完不能自理,如果身边没人照顾老人可能撑不了多久。
那时候,村里大多是老人孩子在守家,年轻人大部分外出打工,他想出钱找个合适的人照顾都找不到。
项大爷的邻居刘谋,因为要照顾自己家的老人,就一直留在村里种地。
刘谋这人善良厚道,看项大爷一个人可怜,就常去他家陪他说话聊天,简单的帮他收拾一下卫生。
项大爷病了,刘谋帮着送医院、拿药,跑前跑后。
村里的干部觉得,项大爷这样的孤寡老人光靠临时帮忙不是个事。
不如双方签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把权利义务写清楚,以后项大爷老有所养,刘谋也不白帮忙。
项大爷非常愿意,远亲不如近邻,这样照顾起来也方便。
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两人签了协议:刘谋负责项大爷的日常起居和看病,直到老人去世并办好老人的后事。
项大爷把自己名下的11间房和其他财产,死后全部留给刘谋。
从此刘谋尽心尽力照顾项大爷,有了人照顾,老人的身体反而慢慢好了,他又活了12年。
12年,不管寒暑冷暖,刘谋每天准时上门,家里收拾的窗明几净,给老人做可口饭菜,让老人吃得饱穿的暖。
项大爷身体不舒服,刘谋带他去看病,老人住院他就在床边不离身的照顾。
2017年,村子赶上了拆迁。
项大爷那11间老房子被征收,他拿到了380多万元的补偿款,和5套安置房。
他的身家,一下子变成了上千万。
项大爷心里清楚,财产变了,更得把所有事办妥,免得以后有人惦记。
2023年3月,项大爷趁着头脑清醒请了律师,在律师的见证下,和邻居刘谋又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写明:刘谋继续负责他的生养死葬,他走后所有财产,包括5套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归刘谋。
2023年9月,93岁的项大爷去世了。
刘谋按照协议,给老人办了后事,体体面面地送走了老人。
刘谋觉得,自己尽了12年的义务,接受遗赠是理所应当的。
可项大爷那些亲戚,虽然平时连个电话都没有,可听说老人留下了上千万的遗产后,一下子全冒出来了。
他们找到刘谋,说自己才是亲人,遗产得有他们一份,并提出要分走一半。
刘谋又气又急,老人不在了所谓的亲人都跳出来了,你们早干嘛去了?
如果之前好好照顾老人,还会有现在的事吗?
他起诉到法院,要求按“遗赠协议”全部接受老人的遗产。
法院通过调查确认:刘谋确实照顾了项大爷12年,生养死葬一样没落下。
两份协议,都是项大爷清醒的时候自愿签的,内容没有违法违规,完全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也就是说,项大爷和刘谋这种情况,只要刘谋真正尽了义务,他就能按协议得到遗产。
刘谋12年如一日地照顾老人,端饭送药、陪床守夜,这不是做样子,是实打实地付出。
反观项大爷那些亲属,12年里人影都见不着,老人走了才来要钱,法律不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5套安置房,和全部存款归刘谋所有。
项大爷的亲属再不服气,判决也已经生效了。
其实是项大爷有个老主意,他早看透了那些亲人指望不上,才没有把自己的财产早交出去。
而是用一份协议,把自己的晚年交给了真正对他好的人。
刘谋用12年的坚持,换来了老人的信任和法律的保护。
血缘是天生的,但亲情是处出来的,谁在老人活着的时候真心付出,法律就站在谁那边。
对这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婚姻与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