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到死都不认错,两个在法庭上哭着说对不起
缅北四大家族覆灭了。但有一个细节,比覆灭本身更让人后背发凉。
明家犯罪集团关联的电诈首要分子巫鸿明,被执行死刑。
据网络流传的说法,他到死都不认为自己有错。
更值得琢磨的,是另外两个人的忏悔。
白应苍,当庭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痛恨自己的无知,痛恨自己的愚蠢,痛恨自己无节制的贪欲和短浅的目光……我想代表我全家,给中国人民跟中国政府道个歉。”
明珍珍,当庭也说了:
“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我感到很愧疚……对不起,我愿意去承担该由我承担的责任。”
一个到死都不认错。两个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哪个是真的?
白应苍和明珍珍说的,是“我错了”。
但问题是——他们说的“我错了”,错在哪?
是错在“不该干”,还是错在“被抓了”?
是良心发现了,还是算了一笔账,觉得认错能换一条活路?
这个答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
我们总说“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可如果一个人从骨头里就信“弱肉强食”,你教育他什么?
小学老师教了,初中老师教了,他爹妈教了。教好了吗?
有些东西,是教不出来的。
良心这个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它不是知识,不是技能,不是靠上课、写检查、听报告就能长出来的。
法律不是老师,法律是底线。
它的任务不是把恶魔教成好人,是把恶魔挡在好人门外。
批评教育、调解纠纷、给机会、留余地——这些东西,是给那些“一时糊涂”“还有救”的人准备的。
不是给巫鸿明这种人准备的。
对付丛林法则的信徒,唯一的语言就是比他更硬的法。
这不是残酷,这是对受害者最基本的交代。
那些被他害死的人,没有第二次机会。凭什么他有?
巫鸿明到死都信他那套。白应苍和明珍珍在法庭上说了“对不起”。
但“对不起”三个字,换不回任何一条命。
法律能做的,就是让说“对不起”的人和不说“对不起”的人,都付出同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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