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娟,不再忍了!
10月9号下午1点,演员冯文娟再次发文,晒出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自己遭遇诽谤一事,警方已经正式立案。
这份告知书盖着红色公章,和律师函有本质区别。律师函随便哪家律所都能发出,立案告知书,得经过警方核查之后才能够开具。冯文娟不再跟网友在网上争吵,直接交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她配文提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前后说了两次,10月6号澄清谣言的时候用过,晒立案告知书的时候又再次写出来。
整件事要从10月6号讲起。当天上午,歌手杭天琪的女儿张雅涵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直接点名冯文娟,说她十四岁就插足自己父母的婚姻,还配上文字“破坏别人家庭,天道有轮回”。网友保存下来的截图里还有一句话:“我四岁的时候你十四岁,你跟我爸在一起”。帖子上线半天就冲上热搜,之后张雅涵自己把帖子删除。
发帖人删帖,被污蔑的冯文娟一开始完全不知情,还是朋友把截图发给她,她才知道自己登上热搜。
冯文娟当天傍晚就出来回应。她说朋友告诉我,网上流传关于我的一段旧事,有人说我十四岁介入别人家庭。在此澄清,根本没有这件事。
1998年我才九岁。一个九岁的小孩,从保定跑到北京,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张雅涵也清楚年龄对不上,就在评论区改口,声称冯文娟改动过年龄。这话不能空口乱说,需要拿出证据,出生证明、学籍档案,她一样都拿不出来。
冯文娟1989年8月20日出生于河北保定。杭天琪和张泽民1998年离婚的时候,冯文娟才九岁,等到她满十四岁,已经是2003年。对方控诉的事件时间,和实际年龄完全对不上。
张雅涵当晚也做过回应,说想起小时候的经历心里很难受,但看到对方已经为人母亲,不该去伤害别人的家庭。可帖子已经发出去,热搜已经形成,相关截图到处传播。
杭天琪本人的说法也很矛盾。2026年3月她参加一档访谈节目,亲口表示当年离婚是自己的问题,跟张泽民没有关系。还坦言年轻时候自己性子急躁任性,没能给对方一个安稳的家。女儿现在的说法,和她本人当年的讲述完全相悖。
冯文娟刚刚生完孩子。2025年6月对外公布怀孕,同年9月生下宝宝。丈夫周帅是她中戏的同班同学,两人从校园相恋,走过十七年才步入婚姻。周帅还演过《春风十里不如你》里的厚朴。刚好赶上产后准备复出的阶段,平白被泼上脏水,换谁都没法咽下这口气。
她选择直接报警。刑法246条明确规定诽谤罪,故意捏造事实诋毁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根据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浏览达到五千次,或是转发超过五百次,就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这次的爆料冲上热搜,传播范围很广,已经达到司法解释里的参考标准。
圈内艺人遇到名誉被侵害,大多会走民事起诉的路子。萧敬腾被造谣吸毒,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五万二,还要在《人民法院报》刊登道歉声明,微博置顶道歉不少于九十天。汪峰起诉自媒体博主,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没有公开具体赔偿数额,涉事博主发布致歉信,删除全部侵权内容
周野芒被造谣婚内出轨长达三十年,法院判决造谣者赔付五万元精神损失费,要求手写道歉信。他把多起官司拿到的八十七万赔偿全部捐给孤儿院,备注写着“给没爹的孩子买点糖”。
民事维权门槛相对低,只要对方捏造事实、公开散播,造成当事人社会评价下降,就可以起诉。刑事追责门槛就要高很多,不仅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还要证实对方是故意编造谎言。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受害者本人去法院起诉。当年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的案件,最后转为公诉,是因为事件扰乱了公共秩序,检察机关才介入。
这种转为公诉的情况门槛很高。最高检也曾发文说明,想要启动公诉,需要事件造成超出受害者本人的公共危害。仅仅是话题热度高,只能代表信息传播广,不能直接认定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冯文娟手里这份立案告知书,只代表警方初步核查,认为存在涉嫌犯罪的线索,正式开展侦查工作。至于最终能不能认定构成诽谤罪,还要经过后续侦查、检察院审查、法院审判才能下定论。她不止是简单发声明澄清。
她在声明里提到,不实说法反复出现,牵扯到自己的姓名、年龄和个人履历,多次澄清依旧没有平息风波,所以才选择报警处理。
随便一张截图,几句不实的话,就能够搅乱普通人的生活。就算民事官司打赢,拿到赔偿和道歉,造谣者换个账号,依旧可以继续散播谣言。刑事处罚就不一样,一旦判定有罪,会留下犯罪案底。
综合上观新闻、新民晚报、成都商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光明网、潇湘晨报2026年10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