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浙江绍兴,一男子女儿出生,他不管不顾离家出走,妻子忍无可忍,上诉离婚,男子消失,没看过女儿,也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30年后,男子老了,他患了尿毒症每周要透析三次,他穷困潦倒,没能力再去工作,他偶然加上前妻微 信,这才知道,女儿在澳大利亚工作,他立马打起了主意,想让女儿每月给他几百元赡养费,前妻拒绝: 对不起!
金某59岁,他得了尿毒症,每周要做3次血透,他没法工作,没了收入,眼看支撑不了眼前的治疗。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年轻时生了个女儿,掐 指一算,女儿刚好年满30岁了。
他顿时脑子一振,开始寻找前妻的联系方式,没过多久,他就加上了前妻的 微 信。
前妻告诉他说,女儿如今在澳大利亚工作,经常在上海和澳洲之间来回奔波。
金某顿时就打起了主意,他想问女儿要赡养费,他要的不多,每个月给他几百元他就满足了。
可没想到,前妻拒绝,直接说对不起,过去的种种前妻是忘不了的。
原来,三十年前,金某和前妻组建家庭,女儿刚出生没有多久,他就遇上了一场官司。
当时他出于义气,替朋友在供货合同上签了字,结果对方拖欠货款,双方的官司打到他头上。
他说自己当时怕债务牵连妻女,他立马收拾了行李就跑去了外地。
他从此以后就和妻子女儿断了联系,妻子在家独自生活,艰难的把女儿养到了两岁。
前妻看他毫无音讯,既没寄过一分钱,也从未关心过她们母女。
前妻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两人解除了婚姻关系,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
金某这一走,转眼就是二十多年过去,他一直在外漂泊,从此再也没回过绍兴。
他没想过妻子女儿,即便是离婚,女儿还是的骨肉,可他自始至终,没看过女儿,也没给女儿一分钱抚养费。
可他没有想到,他身体出了问题,他去医院一查,发现他患上了尿毒症。
时至今日,他已经患病十五六年,做血透也有14年的时间了。
他隔一天就得去医院一次,左臂上全是血透时的针孔,他家里的桌柜上,摆满了各种的药瓶。
他身体垮了,没了劳动能力,没人愿意找他干活,眼看生活没了着落。
他开过小店、加盟过连锁,可没想到,没一样干成功过。
虽然他的治疗已经纳入医保,可每周血透的自费部分,还是让他捉襟见肘。
这时他想起来前妻和女儿,几经打听,终于加上了前妻的微 信,他这才知道了女儿的近况。
女儿勤奋学习,读完硕士去澳大利亚留学,之后被当地的公司录用了。
如今她在上海和澳洲两地往返,金某心里高兴,立马在心里打起了主意。
这就是开始那一幕,他向前妻提出,想让女儿每月给他赡养费五六百,八百元都可以。
他还想见女儿一面,把当年不告而别的缘由当面说清楚。
可妻子说了,对不起!言下之意就是拒绝,要知今日何必当初!
你当初对妻女不管不问,时至今日,哪来的脸想见女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很多人会觉得,当年父亲一分抚养费都没出,现在凭什么要女儿赡养?
但是,赡养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法定责任,不会因为父母当年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就直接全部免除。
像金某这样没有收入、重病缠身的情况,符合主张赡养费的基础条件。
但法院也会考虑父母当年的抚养付出程度,结合双方过往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对公平的裁量结果。
有人说了,他想见女儿一面,解释当初的事情,其实重点就是问女儿要钱。
也有人说,如果女儿条件优越,完全可以帮助父亲一点,就当做好事帮助弱者,何况是有血缘关系的父女关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