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为顾客垫付了8000元消费,法院最后竟判无需归还!这年头,好人真不能随便当,尤其是给KTV里喝上头的大哥当“提款机”,纯属自找苦吃。
兰州一KTV员工雷某,给顾客陈某和李某垫付了7958元账单。账单明细包括:包厢费498元,酒水费2960元,“女性有偿陪侍费”4500元。
事后,这服务员找到俩人要钱,结果人家压根不搭理他,雷某只好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结果法院一锤定音:包厢和酒水钱(3458元)支持退还,但那4500元的陪侍费,属于违法交易,法律不保护!
就这钱,不仅KTV无权收,员工也无权追偿。这服务员还不服上诉了,二审也是直接驳回,维持原判。
这波操作确实让我无解了,这服务违法,那就该是KTV和陪侍女不能收,顾客不能付,怎么这垫付的服务员就不能要回欠款了呢?
要是这样的话,我还真建议,下次大家去KTV消费了类似项目后,都别给钱了,反正法院也不支持,即使对方告你也没用,都会被视作无效交易。
这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教程呀!大家学会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