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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已婚男子黄某,和女子柯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一年之内先后向对方转账合计

湖北大冶,已婚男子黄某,和女子柯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一年之内先后向对方转账合计10万元。妻子发现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法院会这样判!

事情发生在湖北,男子黄某一直和一女子有来往,一年就向女子转了10万元,这些转账分成数十笔,金额大小不一,里面包含3500元、6500元等多笔款项。妻子李某偶然发现丈夫这笔大额资金流转,认为丈夫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柯某全额返还这10万元。

很多人惯性认为,婚内未经配偶同意赠与第三者的钱款,法院都会支持追回。但这个案子的情况比较特殊,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这10万元并非普通的赠与款项,本质上属于P资。

在法律层面,这笔钱属于不法原因给付。简单来说,这笔资金的给付基础,建立在P娼这种违法行为之上,不受法律保护。据此,法院直接驳回了妻子李某全部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法院没有就此了事,还把案件里发现的违法线索一并移送给公安机关,交由警方对黄某、柯某涉嫌卖淫嫖娼的行为展开调查处理。

这个判决一出,网上很多网友感到意外,不少人疑惑,这笔钱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妻子无法追回。普通婚外情赠与和本案的嫖资,在法律定性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是婚外恋人之间,出于情感表达无偿赠与钱财,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可本案转账对应的是性交易,交易本身就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法律不会保护建立在违法行为之上的金钱往来。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帮助当事人去追回用于违法活动的资金。即便这笔钱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无法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索要回来。

当然,驳回民事起诉,不等于两名当事人可以免于处罚。卖淫嫖娼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二人进行调查,依法作出处罚。

这件案子也给已婚人群敲响警钟。婚内出轨分很多情形,不同的行为性质,会带来完全不一样的法律后果。不要想当然套用同类案件的判决,每一个案件,都要看背后的行为性质。

说到底,法律保护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不会为非法交易兜底。当金钱用来从事违法活动,这笔资金就失去了民事法律的保护基础。这起判决,也让大家看清不同婚外金钱往来之间巨大的法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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