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混凝土罐车已到厂,施工员小张才给专监洪工打电话申请钢筋报验,洪工接到电话后马不停蹄的来到施工现场,发现6号楼二层楼板钢筋还没有绑完大概还剩下1/3的面积。
另外,施工员小张也没在施工现场,更谈不上自检了。洪工有点恼火,就给小张打电话,你不是说你在现场吗?怎么看不到你啊?小张说,你这么快就到了,我马上就到,洪工等到了1:25分,小张才姗姗来迟。
洪工说,你自检了吗?小张自知理亏没有作答。你钢筋绑扎这么烂,也没绑完,你就给定混凝土罐车了吗?然后说混凝土肯定打不了,让混凝土罐车回去吧!
这时小张质问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你早晨不是跟我说,10点钢筋就能绑扎完成吗?我才给你定的1点浇筑混凝土啊!这是怎么回事?分包说,我也没想绑的这么慢。我们边绑扎钢筋边浇筑混凝土吧!这时小张把目光投向了监理洪工。洪工当即给予拒绝。
然后小张跟分包说,对不起现在已经发出了3车混凝土,这笔费用要算你的了,说完就离开了现场。最终分包单位被扣了1.5万元混凝土的费用。这能怪谁呢?全怪分包单位吗?显然,总包施工员小张严重失职,现场根本不去查看,质量验收、材料订购纯粹是分包的二传手。
当今的市场环境中像小张这样的施工员不是个例。现在总包单位干的比监理轻松!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分包遭受经济损失,监理单位承担责任。建设单位、质监局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是监理单位受到批评,总包单位反而没事。也即不论发生什么,分包单位受到经济损失,监理单位承担责任,总包单位既没有经济损失,也不会被追责,这是不是重要原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