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一家酒楼里,一个男人同一天在楼下办自己的婚宴,在楼上办自己跟另一个女人所生孩子的百日宴,两边的亲戚在酒楼撞个正着,直接报了警。
男方叫吴某峰。楼下坐着的新娘孔某涵,是跟他去民政局领过证的合法妻子;楼上抱着孩子办百日宴的林某,跟他同居了三年多,孩子刚满一百天,但两人从来没登记过。据媒体报道,当天两场酒席的合同是两家分别签的,吴某峰一个人张罗了两边。楼下在大摆喜酒,楼上海报上却印着吴某峰和林某怀孕时的合影,还写着“在一起1314天”。两边宾客一打照面,发现新郎和宝爸是同一个人,场面当场失控。哪怕民警赶到现场调解,这两场席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办完了,男人就这么楼上楼下两头跑。
这事闹大后,当地钟山区官方给出了回应:吴某峰跟孔某涵依法登记,跟林某没办过结婚手续,所以在法律上不构成重婚;目前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一个人想把日子过踏实,总得在身份和责任上做取舍。如果先挑明关系、把前一段非婚生子的抚养与经济纠纷彻底结清,再去登记结婚,后面虽说难免有些拉扯,但至少婚姻合法、抚养有据,新家庭不至于一进门就踩进泥潭;可要是反过来,先去领了结婚证,却对生了孩子的另一方既不放手也不清账,甚至把婚宴和百日宴摆进同一栋楼,后一步想要体面收场,就再也没有退路了。无论是刚进门的新娘、等了三年多的女友,还是刚满百天的孩子,全被动地卷进这场难堪里。
民法典里讲得很清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生父该出的抚养费一分也少不了,官方通报里的经济纠纷也能按法条去算。但楼下坐着新娘,楼上坐着婴儿,两边亲友在一栋楼里撕扯报警,这种算不明白的账,最终全落在了那个还什么都不懂的百天孩子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