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青白江区,两名女子因为一辆电动自行车起了争执。谁料吵着吵着,其中一人抄起一把U型锁,砸向对方,把人鼻子打伤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拍视频,有人传话,很快就传出“人被打死了”的说法。结果警方到场后把动手的那名女子当场控制,伤者送医治疗,鼻骨受伤,并没有生命危险。事后警方还专门查处了编造“打死人”谣言的人。
来源:四川日报,10月14日
事发在青白江,起因说大不大,就是电动车的事。
两个女的,本来可能只是拌几句嘴。
偏偏有人手边有把U型锁。
那玩意儿是锁车的,铁疙瘩一个,抡起来就是凶器。
一下砸在脸上,鼻子就伤了。
伤者被送去医院,诊断是鼻骨受伤。
打人的那位,没跑成,被民警当场控制。
本来事情到这儿,就是个治安案件的路子。
可现场围的人一多,话就变味了。
有人张口就来,说人被打死了。
死亡谣言一传十、十传百,比现场跑得还快。
警方后来专门发了通报,把谣言这条也一并处理了。
我留意到一点,很多人转发的时候,连伤者死活都没搞清楚。
一个鼻子受伤,硬被说成一条人命。
这中间的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按现行规定,动手伤人要看伤情鉴定,轻伤以上就是刑事案件的范畴。
鼻骨骨折这类伤,够不够得上轻伤,得由法医说了算,不是围观的人说了算。
至于编造“打死人”这种话再往外传,也不是随口一说就完了。
编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担刑责。
一场电动车的小摩擦,最后搅出两拨人被处理。
动手的进去了,传谣的也被查了。
说实话,谁家小区楼下没为停车、挪车红过脸。
为一辆车把自己搭进去,怎么算都不划算。
我认识一个跑社区调解的老哥说过一句,街坊间的火气,多半是一句话点着的。
你让一步,他收一句,U型锁就还挂在车上。
街头纠纷里,从口角升级到动手,往往只隔几十秒;而围观者手机一拍、群里一转,“人没了”这类说法常常比真相跑得快。
动手伤人要看伤情鉴定,达到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编造“打死人”这类不实信息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依法处罚,严重者担刑责。
为一辆电动车闹到有人受伤、有人被控制,这买卖太亏。围观可以,别顺手把没影的事传成真的,传谣的代价一样是实的。
目前打人女子已被警方控制,编造谣言的人也被查处,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电动车纠纷 青白江警方通报 不信谣不传谣 热点观点畅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