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邓子恢向毛主席提出支持“包产到户”的建议,毛主席说:“你怎么又动摇了?包产到户搞了几千年,还要搞吗?如果搞包产到户,不用几年就有人雇工、讨小老婆。”
上世纪60年代初,接连的自然灾害加上发展中的失误,让农村经济跌到了谷底,为了渡过难关,安徽、江苏等地的农民悄悄搞起了“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办法,也就是包产到户的雏形,其中安徽的“责任田”效果最突出,试点仅一年全省粮食就增产近50亿斤,不仅本省解决了吃饭问题,还能向受灾省份调运粮食。
当时主管农村工作的邓子恢,带着工作组跑了四个省实地调研,越走越觉得这办法可行,在他看来人民公社“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早就磨平了农民的生产干劲。
包产到户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只是把田间管理的责任落到人头,既能保留集体统筹的优势,又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完全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优化调整,1962年他正式向毛主席提出推广建议,还拿工业领域的责任制打比方:工厂能搞计件考核,农业为什么不能搞田间包干?
但毛主席给出的答复,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他反问邓子恢:“包产到户搞了几千年了,还要搞吗,如果搞包产到户,不用几年就有人雇工、讨小老婆,”很快,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包产到户被定性为“资本主义苗头”,全国的试点陆续被叫停,支持这一做法的干部也受到了相应批评。
很多人读到这段历史,总觉得是当时的思想太僵化,可真正站在1962年的国情视角往下看就会明白,毛主席算的是一笔关乎国家根本命运的全局账,而不只是粮食增产的经济账。
第一笔账是工业化的生存账,上世纪60年代的中国,正处在集中力量搭建重工业体系的关键阶段,没有外来资本,没有工业积累,整个国家工业化的启动资金,只能从农业领域逐步汲取,人民公社这套体制,本质上就是把分散的农业剩余集中起来,通过统购统销转化为工业投资。
一旦全面推行包产到户,农户自留粮增加,国家能够征购的粮食就会大幅减少,正在艰难搭建的工业体系就可能断粮停工,在他看来人民公社不是束缚农民的工具,而是支撑整个国家工业化爬坡的“压舱石”。
第二笔账,是底层百姓的兜底账,那时候的中国农村,没有低保制度,没有医疗保障,也没有专项扶贫政策,生产队就是困难家庭唯一的依靠,军烈属、五保户、缺劳动力的贫困户,全靠集体的工分和救济粮维持生活。
一旦退回单干模式,按当时农村约三分之一贫困户的比例,很多家庭会立刻陷入生存困境,再加上中国几千年小农经济反复上演的土地兼并、贫富分化周期,他怕刚让农民翻了身,又要眼睁睁看着有人失地破产、重新受剥削。
而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恰恰不是否定了当年的坚守,而是站在了当年积累的家底之上,经过二十多年的集体化建设,中国已经初步建成了独立的工业体系,不再需要完全靠农业“输血”支撑,几十年间修建的水库、农田水利设施,推广的农技农机,全都是集体时期留下的物质基础,这也是后来包产到户能持续增产的重要前提。
更关键的是,国家已经有了更强的财力和社会保障能力,能够兜住农村困难群体的底线,这时候调整生产经营方式,放活农民生产积极性,才不会出现当年担心的两极分化和制度倒退。
所以回头看1962年的那场争论,并没有绝对的对错,邓子恢深入田间地头,找的是农业生产的效率解法;毛主席站在国家全局,守的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底线,两个人的方向看似相左,其实都是在为中国的农村发展探路。
没有当年集体化攒下的工业家底和公共基础,后来的改革就没有起跳的台阶;没有当年对包产到户的试点与反思,也不会有后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成熟方案,社会主义的道路并不是写在书本上的,是一代人摸着石头过河,在坚守中试错,在试错中前进,一步步蹚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