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不孝,死了又闹!”湖北,老母亲立下遗嘱:谁常年照顾我生活,房子就归谁!小儿子夫妻一直悉心照顾母亲,大哥、二哥躲得远远的很少管。谁料,母亲去世后,大哥、二哥也要继承房产,理由是他们在母亲生病时陪护了。法院:不支持!
罗老太太的老伴走得早,膝下有三个儿子,赵大、赵二、赵三,都已成家立业、
从2019年开始,罗老太太日常吃喝拉撒,全靠小儿子赵三两口子贴身照料。
罗老太太头脑清醒,考虑自己以后养老的问题,毕竟三个儿子谁孝顺,谁不孝顺都得看行动,不能光看嘴说。
于是,罗老太太亲手写下一份自书遗嘱,谁负责照顾我的起居养老,我百年之后房子就归谁;要是一起照顾,房产就一起分。
立遗嘱当天,赵家哥仨还一起签了《郑重声明》,说好由老三赵三夫妇常年伺候母亲,这套房子最后就归赵三。
打这之后,老大赵大、老二赵二,也就偶尔抽空上门看望几次老母亲,平日里老人的生活起居,基本没怎么搭手。
没过多久,罗老太太生病了,住院两个月。
住院这段时间,白天三兄弟轮流到医院陪护,晚上花钱雇护工。
不过,老太太的一日三餐送饭,还是小儿子赵三夫妻俩跑前跑后的送。
正常来说,一家人商量好了,赵三照顾那房子就归赵三,谁料老太太一走,两个大哥一想到房子心里失衡,翻了脸,改了主意。
赵大、赵二觉得,母亲住院期间自己也轮班守床,也算尽到赡养义务,这套房子理应也有他俩一份,直接将赵三起诉到法院,想要分割房产。
咱就说,这老大老二是真会盘算,赡养可不是临时“打卡尽孝”,不是老人一住院才露面,照顾几天就行。
老人平时更需要关心,平时都撒手不管,日常洗衣做饭,头疼脑热的关心和陪伴,才是最难熬、最考验人心的。
再说了,当初哥仨白纸黑字签好约定,事后,老大、老二反悔争房产,确实不地道。
有一种子女平时不见人影,老人一得病或者一走,立马出来争家产。
养老又不是做短期任务,不能临到老人住院才“上岗”,尽孝贵在日复一日的付出,如果,为了分遗产临时表演孝顺,就有点缺德了。
话说回来,罗老太太立遗嘱的本意,就是要有人长期照料自己的日常起居,并不是只在生病时临时陪护。
赵大、赵二只是在老人住院期间轮班照看,平时都不怎么看望老母亲,不算履行遗嘱附带义务。
《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而赵三就不一样了,他们夫妻俩常年负责老母亲生活,满足继承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赵大、赵二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涉房屋由赵三继承。
这个判决也说明,在老人活着的时候多关心,多尽孝,不要等到老人生病了才尽孝,老人离世,再来争抢房产。没有付出就想继承遗产,法律也不会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