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该死的安全感!” 丈夫带民警上门捉奸,不料情夫丝毫不慌,一边穿衣服一边还淡定地跟他拉家常,网友看完绷不住了:“看到那身警服,换我也能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
现场这出反常的举动,把不少看客逗乐了,但真要站在当事人的处境来看,情夫这份出奇的镇定完全是摸透了现场规矩。
当时在门外憋着满腔怨气的丈夫,原本可能直接抄起东西动手泄愤,偏偏因为身边紧跟着两名依法处警的民警,整个人只能强忍怒火,咬着牙站在玄关干瞪眼。
只要民警站在两米之内,任何过激的肢体冲撞都会被当场喝止,动手的人立刻就会从受害者变成打人违法的责任人。
情夫心里跟明镜一样透亮,只要自己不主动挑衅动手,这身警服就是最好的安全隔离墙,自然敢慢条斯理地扣上纽扣、系好皮带。
回看事情的起因,丈夫在日常生活中察觉到了妻子的异样,一路尾随追踪到了公寓房门前。他心里清楚自己一个人硬闯容易在推搡中吃亏,也怕敲不开门或者对方事后矢口否认,情急之下便拨打了 110 求助,谎称屋里疑似存在涉黄违法行为。
接警民警按照执勤规程迅速赶赴现场并敲开房门,进屋后发现根本不存在任何金钱交易,也没有发生肢体暴力,只有两名猝不及防的当事人。
民警依规核查了两人的有效证件,当场弄清了他们之间的私人关系,整个场面瞬间陷入僵局。
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普通人习惯认为,既然警察到场了,就应当雷厉风行把破坏家庭的人抓走问责。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公权力有着严密的职责边界。单纯的婚外同居或不正当男女交往,本质上属于道德风尚和民事关系范畴。
只要没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定要件,也没有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具体禁令,公安民警既无权现场拘留情夫,也无权实施经济处罚。
基层警力的法定责任是防范治安恶性案件、处置现实危害,面对这种纯粹的情感纠葛,依法只能开展现场平息劝导。
反观带着民警上门的丈夫,这番自作聪明的做法非但没让对方受到制裁,反倒容易让自己陷入法律风险中。
如果在报案过程中故意捏造涉黄事实,一旦被查实属于谎报警情,轻则要受到公安部门严厉训诫,重则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行政拘留。
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的实际侵权纠纷中,不少情绪失控的配偶在破门后强行录制私密画面,甚至发进网络群组借此发泄,结果被对方以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告上法庭,最终被判决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并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出警人员在现场查明实情后,迅速将当事双方分立两室,严厉叮嘱丈夫必须克制情绪,切莫因盲目泄愤升级为殴打伤害案。
现场民警依照执法规范向男方讲明正规救济途径:若夫妻感情确实名存实亡,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渠道收集家庭存款异常流水、特定转账记录和酒店消费凭证等书面证据,向管辖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决离婚。
依照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享有照顾倾斜。情夫在整理好着装后堂而皇之走出大门,留在屋里的丈夫只能体会现实制度带来的落差。
家庭遭遇背叛固然令人愤慨,但国家公权力有着严格的法定边界,绝非私人快意恩仇的工具。试图借助出警民警给对方施压,结果反倒成了情敌规避冲突的人身防线。
在法治社会里,冲动大闹换不来真正的公道,厘清治安执法与民事侵权的明确界限,用合法证据和法庭诉讼主张权益,才是面对婚变时最具杀伤力且体面的反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