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女人一晚上约3名男子进行非正当关系,2人甚至还在同一酒店,忙完这个赶紧忙下一个。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一年如法炮制交往19名男子,到手40多万,被逮捕时表示自己是和人谈恋爱,都是男人自愿给的钱。
事情发生在云南玉溪,被当做典型的婚恋诈骗而报道。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云南玉溪有这么一位女子,平时也不上班,但年收入竟有40多万,硬是把恋爱变成了一门生意,一年竟周旋在19名男子之间。
这名女子才是真正的“时间大师”。
女子刘某平时一直都没有什么工作,不愿意上班也不愿意进厂打工,但是一直坐吃山空也没有办法,因此就琢磨出来了一个“营生”。
她觉得自己的外形不错,想着从男人的身上“变现”,因此在网上广泛撒网,同多名男性保持暧昧关系。
她给自己找了个由头,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自己也可以,在她的心里,这只是恋爱中对待感情不专一罢了,不涉及违法。
日常她在浏览互联网的时候,专门会发布一些消息,吸引有点小钱的男人,让其给她花钱。
而她又非常会,一旦判断男子条件不错,二人见面后就会顺理成章的发生关系,后期女子会索要的更多。
其中,有一名男子非常的大方,两人才见了3面,就给她转账了9万多。
这样的男子不好找,所以女子日常生活中对他也是百依百顺嘘寒问暖,而且将这份成功复制了,骗更多的男人上当。
更绝的是,有一次日子比较特殊,有三名男子一起约她,她想了想,竟都答应了。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2名男子还都在同一个酒店,只是不同的楼层不同的房间。
她忙乎完这一个,结束后偷摸的又去了一栋楼里的另一个那里,最后又打车去了第三个地点。
这样的安排,用时间管理大事都难以形容,得说她是时间的“神”。
只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有男子感觉不对劲,最终发现了她竟是这样的人,一气之下报了警。
被抓时,女子还在狡辩,表示自己只是和男人谈恋爱,他们自己想要给她花钱,又不是自己强迫的。
而且自己没有工作,他们给生活费,怎么就涉及到违法了?
但其实,民警坦言这已经不是恋爱了,这都属于是诈骗了,毕竟19名男子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和想法,她打着恋爱的目的,索取的收入可不是正当途径。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情节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我国对于诈骗金额是否巨大,通常是看金额满不满50万元,一般3万到10万属于金额巨大,50万元以上才用特别巨大来形容。
回到本案中,虽然女子只诈骗了40多万,但因为涉及的人员比较多,所以也有可能以“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论处。
短短一年多,19名男子被骗40多万元,性质其实已经非常严重了,从重处罚是肯定的了,进去几年也是没跑啊。
女子到最后还在狡辩,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事,只可惜打着感情的名义去敛财,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被逮捕只是早晚的事。
只能说,这种事情就是害人害己,而这19名男子也是上了女子的当,色字头上一把刀,恋爱中所有正常的行为,其实都应该引起警惕。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里探讨一番。
信源:云南日报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