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民营企业家,看上了一位歌唱演员。这姑娘比他小二十来岁,是当地歌舞剧院的普通演员,模样周正,嗓子清亮,只是没什么名气。
一回朋友聚会上,两人碰了面,往后便往来密切,她成了他的情人。
后来这歌唱演员索性辞了职,在家里当起了兼职太太。
可真凑到一处反倒过不下去,这位太太虽说只是兼职,脾性却比全职太太还厉害。今天要这物件,明天要那东西,今儿这事不顺心,明儿那事不如意,半点儿能入眼的地方都找不到。日子一久两人都腻了,老板腻了,那歌唱演员也腻了。
想分开却掰不开,想甩掉又甩不掉,老板实在腻到了骨子里,索性雇了人要除掉她!
钱给了,人也找好了,偏生那凶手临动手时慌得晕了头,把单元门的门号记混了,本该去杀那歌唱演员,反倒错害了她家邻居的女主人。
没两天案子就破了,万幸那邻居家的女主人没丢性命。
雇凶的老板和动手的凶手,全都受到了法律该有的惩处。
最冤的还是那位险些送命的邻居女主人。
这是发生在我们本地的一桩真事,那个民营企业家我还挺熟。
刚有人在网上找我聊天,问我,那邻居家的女主人能不能拿到些赔偿?
我还真说不准!谁来赔她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