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个爸爸给儿子签回执单,老师看了一眼说,这是小孩自己签的。妈妈回来核对,还真是爸爸写的。
我看到这条第一反应是笑,笑完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一个大人写的字,跟十岁小孩的字,老师肉眼分不出来。不是丑的事,丑字我见多了,工地上那些大哥签收据,字歪七扭八,一看就是大人写的。这个爸爸的字不是歪,是生。一笔一画,工工整整,跟小学生描红似的。大人写字哪有这样的,大人写字都带惯性,连笔、潦草、写烦了那种潦草。他这字里什么惯性都没有,手跟笔是刚认识的。
这人平时肯定不碰笔。
我自己就是这样。上回填个表,拿起笔愣了半天,写自己名字都觉得别扭。天天敲键盘,字在屏幕上没有形状,手什么都不用记。回到纸上,手交出来的东西跟没写过字一样。
老师凭什么认定是小孩签的。老师心里有个数,家长签字该长什么样。这爸爸写出来的东西,跟老师心里那个数对不上,老师只能判代签。
签字这事说白了就是让老师知道“我看过了,认了”。老师认不出这是大人写的,这签名就等于没签。人来了,名字也写了,可这名字证明不了他是他。
换我被老师这么一说,脸上也挂不住。不是因为字丑,是因为一个成年人,签个名签得连老师都认不出是大人。这跟被发现自己不会系鞋带差不多。
法律上这事其实简单,潦草不潦草它不管,可连是不是本人都看不出来,那就不是潦草的事了。“是你的”靠什么让人信。靠妈妈打电话核实。靠一张嘴。
老师没做错。十岁小孩代签本来就该拦。这爸爸自己知道吗。他八成一直觉得自己没问题,打字飞快。真到纸上,手交出来的答案他自己看了估计也愣。
你家孩子回执单谁签的。你签的字,老师认得出是你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