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 厦门,一名56岁女子在卧室悄悄安装了摄像头,不料之后3个月里,丈夫60多天在家,就有陌生女子80多次上门,女子怀疑丈夫出轨嫖娼,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哪料法院却认为她私自在卧室装摄像头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属于主动、刻意的偷拍行为,取证手段严重不法,证据不予采纳。女子又懵又不服,我在我家里装监控还不法了?律师:房屋是夫妻共同的,不能偷拍私密画面,取证手段违法,但可以把线索交给警方。
(来源:长江云新闻)
福建厦门,一对中老年夫妻结婚20多年,日子本该安稳平淡。
可56岁的妻子吴女士,渐渐察觉到59岁的丈夫行为反常,经常独处卧室、闭门不出,举止格外诡异。
心里犯嘀咕的她,越想越不对劲。
为了查清真相,她悄悄买来微型摄像头,巧妙藏在卧室电视的线路插线口位置,位置隐蔽,完全不会被察觉。
装好设备后,吴女士默默查看监控录像,眼前的画面直接让她三观崩塌、浑身发凉。
短短60多天的时间里,居然有陌生女子先后80多次上门,频繁出入夫妻俩的主卧!
看着一次次陌生身影进出私密卧室,吴女士又气又疑。结合丈夫平日里反常的举动,她笃定丈夫存在婚内出格行为,甚至怀疑涉及违法交易。
掌握这些视频画面后,吴女士下定决心离婚,拿着满满当当的监控录像,正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满心以为铁证如山,丈夫绝对无从抵赖。
可谁也没料到,庭审现场直接反转!
面对80多次陌生女子上门的监控视频,丈夫刘海全程淡定否认,还给出了一个荒唐的借口:自己常年腰背酸痛,对方只是上门给自己做推拿按摩,没有任何出格行为。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最终全盘驳回了吴女士的监控证据。
法院给出的判决理由,直白又扎心:
就算是夫妻,彼此也享有合法的隐私权。卧室是家中最私密的专属空间,陈婷偷偷在卧室装摄像头,属于故意暗中偷拍。
这种取证办法本身就不合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取证手段是无效的。哪怕视频内容属实,也不能因为结果合理,就掩盖取证手段的违法性,因此所有监控画面一律不予采纳。
听到这个结果,吴女士彻底懵了,又委屈又不服,当场忍不住反问:我在我自己的房子里装监控,查我自家的事,怎么就违法了?
无数网友看到判决结果,也瞬间吵翻了天,满心不解。
有人满心憋屈:自家房子、自家卧室,自己是房主,取证居然不算数?那普通人遭遇婚内背叛,到底该怎么取证维权?
也有人理性分析:隐私保护不分夫妻,卧室是绝对私密空间,私自偷拍确实触碰了法律红线。
还有人直言无奈:丈夫频繁找人上门本就不对劲,最后却因为取证方式问题,让过错方钻了空子,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针对这个让人争议的判决,律师做出了通俗易懂的专业解读:
房子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卧室属于极致私密的空间。偷偷在卧室装摄像头拍私密场景,已经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这种取证方式本身有法律漏洞,拍到的内容不能当作有效证据交给法院。
但这并不代表受害者维权无门!
正确的做法不是私自偷拍,而是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留存的笔录、调查记录、流水凭证等,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证据,法院都会认可采纳。
一审判决下来,结果让吴女士大失所望:法院驳回了她离婚的诉求。
拿到判决的吴女士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另外,她提供的线索警方也介入调查,已经找到几名上门女子,目前正在研判追诉时效。
[微风]这件事看似是法律不近人情,实则是给所有婚姻受害者上了最深刻的一课。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自家地盘,随便取证。可法律从不会以“受害者心态”判定行为对错,只看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婚姻里的背叛固然可恨,委屈和不甘也值得共情。
但维权从来不能靠情绪化蛮干,一时心急用错方法,再真实的事实、再确凿的画面,都会变成无效证据,最终吃大亏的还是自己。
法律既保护每个人的隐私权益,也绝不纵容婚内过错。真正的维权不是私自铤而走险,而是懂得用正确、合规的法律途径,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懂法、乱取证,最后只会白白错失维权的机会,让过错方逃过约束。
(来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