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父亲给孩子的作业签字,没想到,他的字迹稚嫩,和自家孩子的字体几乎一模一样,老师看到之后,误以为是孩子自己偷偷代签。特意询问了孩子母亲,孩子母亲表示,就是孩子父亲签字的,并调侃父子俩都该好好练字。
孙女士当时不在家,孩子带回了学校的心理健康测评告家长书,这份通知需要家长阅读知情、签字之后上交。
孙女士便交代孩子父亲留意这份材料,确认内容之后签字。
孩子父亲看完告家长书,了解了里面的内容,就在回执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他的字体一直比较稚嫩,和自家孩子的字迹几乎一模一样,连笔画的感觉都很相近,甚至这次签字时,他还不小心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
第二天孩子把回执交给班主任。老师看着纸上的签名,心里犯了嘀咕,看着字迹和孩子平时写字风格太像了,不由得担心起来。
老师就给孙女士发消息询问:孩子是不是没把这份告家长书拿回家?你看一下里面的内容,是否同意?
孙女士看到消息还有点疑惑,回复老师:孩子父亲不是已经签字了吗?
老师看着这个字迹还是放心不下,再次跟孙女士确认:这份签名真的是孩子父亲签字的吗?
孩子的母亲肯定表示,就是孩子父亲亲自签名,就是字迹比较稚嫩。
老师原本以为,孩子没有把通知交给家长,自己模仿家长签名交上来糊弄学校。
弄清楚真相之后,孙女士觉得这件事又好笑又无奈,她调侃,父子俩这字迹,真的都该好好练练字了。
这件趣事被分享到网上之后,很多网友忍不住感慨“有其父必有其子”。
还有细心的网友发现,爸爸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对,差点因为一手孩子气的字,丢掉“家长身份”。
很多人回忆自己上学的时候,都动过模仿家长签字的念头,害怕通知、不好的成绩被家长知道,就想着自己签字蒙混过关。
也正是这个原因,老师看到相似字迹时,第一时间产生怀疑,也是认真负责的表现。
老师看到这个相似的字迹,两次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其实是负责任的表现,没有直接批评孩子,而是反复确认,避免冤枉孩子。
《教育法》第5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爸爸阅读告家长书、签字确认,就是在履行自己的监护配合义务,让学校知道家长了解这份心理健康测评的相关安排。
反过来讲,如果真的是孩子偷偷模仿家长签名,就属于弄虚作假。
《民法典》第1040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虽然只是校园回执,一般不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但模仿签名是弄虚作假,违背诚信原则,一旦在合同、重要文件上伪造签名,就需要承担民事甚至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放在校园场景里,就算只是一张告家长书,这种撒谎造假的习惯,也很容易慢慢影响孩子的是非观念,是学校和家长都要及时引导纠正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
案例来源:先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