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常会终于把《教师法》修订草案原则通过了,接下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文还没公布,但方向已经很清楚,我捡几条最实在的说说。
身份变了。 公办中小学教师拟明确为“国家公职人员”,不是简单的称呼变化,意味着待遇、保障、履职保护都有了法律撑腰。
工资要动真格了。 “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这次写进法律,还要建立动态联动机制,公务员涨你也跟着涨,不是年年喊口号。
职称松绑。 初级、中级职称拟取消名额限制,年限到了、考核过了就能上,不用再跟人抢那几个指标。
敢管学生了。 教育惩戒权首次入法,点名批评、责令检讨这些正常管教手段有了法律依据,不用再怕被家长投诉。
减负也写了。 明确不得安排与教学无关的摊派、报表、迎检,这条要是真落地,多少老师能松一口气。
需说明的是,草案还要经过人大审议,最终条款可能还会调整,现在说马上实施还早了点。 但能走到这一步,说明上面确实听到了基层的声音。教师政策新变化 教师职场变化 教师日常感悟 教师职业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