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要脸了吧!”湖北武汉,男子的未婚妻去世后,为了守住承诺,他将未婚妻的7旬老母亲当自己亲娘一样赡养,直至老人去世。可万万没想到,在老人去世后,她的外甥女突然跳了出来,要争夺500万的遗产。理由是男子就算尽到了赡养义务,但毕竟是外人,无资格继承全部遗产。最终,双方闹上了法院,没想到法院会怎么判!
陈某和林某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两人早就定下婚约,和林某的母亲谢老太一起同住。原本一家人日子安稳,等着择期办婚礼,变故却突然找上门,林某确诊重病,没能熬过病痛离开了人世。
未婚妻走后,谢老太一下子失去了唯一的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精神垮了大半,身边连个贴身照顾的人都没有。陈某看着悲痛的老人,想起和未婚妻生前的约定,决定留下来,像亲儿子一样照顾谢老太。
那时候谢老太已经年过七十,身体毛病不少,曾经摔倒骨折,行动多有不便。陈某没有一走了之,日常买菜做饭,老人不舒服的时候,第一时间送医,支付所有医药费,还专门聘请护工帮忙照料。谢老太心里清楚,自己没有别的直系亲人,外甥女郑某偶尔会上门探望,但没法长期守在身边。
为了给自己晚年生活托底,也感念陈某的付出,2021 年 9 月,谢老太和陈某签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陈某负责她的生养死葬,等她离世,名下一套房产以及屋内财产归陈某。
到同年 10 月,两人又办理公证赠与合同,将另外两套房产一并赠与陈某。签协议的时候全程录制视频,所有流程合规,都是老人真实想法。
之后的日子里,陈某一直按协议履行责任,日复一日照顾老人的起居。2023 年 2 月,谢老太走完一生,陈某出钱出力,全程操办了老人的丧葬事宜。
事情处理妥当之后,原本以为这件事就此落幕,可谢老太的外甥女郑某得知遗产情况,直接找到了陈某,提出要继承谢老太价值 500 万左右的全部遗产,包含房产、股票还有存款。
郑某提出,陈某从来没有和林某登记结婚,说到底只是老人女儿的男友,属于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就算多年照顾老人,也不能拿走全部遗产,自己作为老人的外甥女,有权代位继承。
陈某不能接受这个说法,他拿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赠与合同、老人看病票据、护工合同还有当时签约的录像,证明自己多年实实在在承担了赡养和送终的全部责任,这份协议是老人自愿签订。多次协商谈不拢,郑某一纸诉状,将陈某起诉到武昌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郑某坚持血亲优先的说法,她称自己平时有空就会看望谢老太,也尽到了亲属的义务,遗产理应分给自己。可她拿不出任何一份谢老太写给她的有效遗嘱,只能提供几次上门探望的简单记录。
法院核对全部证据后确认,遗赠扶养协议以及公证赠与合同订立时,谢老太意识清醒,视频资料也能佐证,不存在胁迫或者欺骗,全部文书合法有效。陈某多年承担老人生活费、医疗费,聘请护工,最后妥善处理丧事,完整履行了协议里生养死葬的义务。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级最高,高于法定继承和普通遗嘱。哪怕是有血缘的亲属,只要没有有效的遗赠或者遗嘱安排,就不能对抗已经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郑某仅仅是偶尔探望,没有承担长期赡养老人的主要责任,也没有老人指定遗产归她的书面材料。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郑某要求继承 500 万遗产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出来,网上的看法分成两派。一部分人觉得外甥女说得有道理,遗产本来就该留给自家亲人;更多网友为陈某叫好,认为这份判决守住了善良,不能让尽心尽力尽孝的老实人寒心。
很多人一直有个误区,认定遗产只能留给血缘亲属,可法律的本意,不只是维护血缘关系,也保护老人自由处置个人财产的权利,同时认可实实在在的赡养付出。
血缘从来不是继承遗产唯一的通行证。亲情也不是只靠血脉维系,长久的陪伴、危难时不离不弃的照料,一样拥有重量。谢老太在女儿离世最绝望的时候,是陈某留在身边,扛下养老送终所有重担,老人把财产托付给他,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与信任。
换个角度想,如果法律一味偏向血亲,不管亲属有没有尽到赡养责任,遗产都默认留给有血缘的人,以后还有多少人愿意毫无保留照料没有血缘的老人?这份判决,其实也是在告诉所有人,善意和承诺,法律看得到。不知道屏幕前的你怎么看这件事,你觉得外甥女来争夺遗产合理吗?
信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