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董事长,一顿饭把女金融人拿下,办事还不戴套,结果人家43岁高龄怀了龙凤胎。让他认,他说“打掉”。女方不肯,生下来了。
最可气的是什么?法院让他抽血做亲子鉴定,他不抽。
袁圆自述,两人在校友公司认识,当天中午一起吃了顿饭,互加了微信,后来发展成情人关系。她称交往期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张博,江苏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已婚。这一点双方都没有否认。
袁圆说,她告诉张博怀孕后,对方表示不要这个孩子。她43岁,不肯打。2024年1月,龙凤胎出生,出生证上父亲一栏写的是张博。
然后他就翻脸了。
不认,不给抚养费,不接电话。袁圆自己找机构做了DNA鉴定,白纸黑字,生物学父亲。他质证说不认可,说自己从没去过那家机构,没提供过检材。
一审时张博不同意做司法鉴定,又拿不出相反证据,法院结合交往记录、聊天内容和医院资料,推定亲子关系成立。他上诉。二审他主动申请鉴定,法院委托了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结果他不缴鉴定费,鉴定机构退案。2026年7月,南通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他不是“不敢抽血”。他是先说不做,被判输了,上诉,主动申请做,然后不交钱。
抽一管血、缴一笔鉴定费,对一个董事长来说算什么。他缺的不是这笔钱。他要的是这件事永远悬着。只要鉴定没做成,他就可以对记者说“孩子究竟与我有没有关系还没搞清楚,没法表态”。
这句话在法律上已经站不住了,但在他的算盘里,它是一道拖延的墙。拖到对方耗不动。
可他拖的不是袁圆。袁圆已经赢了,判决在手。他拖的是两个快三岁的孩子。
孩子到现在没落户。袁圆说随母落南京也行,随父落也行,只要他到个场、签个字。他不接电话,拉黑微信。
国家层面的政策确实留了路。国务院2015年那份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意见写得很清楚,非婚生育的孩子可以凭出生证明、母亲户口簿和非婚生育说明随母落户。可南京本地的操作细则对出生证明上写了父亲名字的情况,要求提供抚养协议或者法院调解书。窗口工作人员面对记者时说的是“父母都要携证件到场”。
国家政策是一回事,窗口递出来的材料清单是另一回事。一个母亲手里有生效判决,窗口要的那张纸,判决没有给。
问题就出在这儿。法律判了他输,他在执行层面用“不出现”继续拖着。他不吵不闹,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就是不来。
网上有人会说袁圆也有问题。明知对方有家室还继续,43岁执意生孩子,路是自己选的。
这话不是没道理。成年人的选择,代价自己扛。但边界是两个孩子。孩子没有选那顿饭,没有选这段关系,没有选“打掉”还是“生下来”。他们被生下来了,然后卡在一个父亲“不点头”的姿势里,办不了医保,进不了幼儿园。
张博在法庭上说过,司法裁判不能脱离客观医学事实。
话说得漂亮。可一个尊重医学事实的人,不会在法院委托鉴定之后连鉴定费都不缴。鉴定他拖着,落户他也拖着,凡是需要他低头的,他都拖。董事长当久了,低头这件事,生疏了。
判决生效了,抚养费迟早能执行。但一个父亲在孩子人生里缺席的那部分,执行局执行不了。饭局早就散了。判决也生效了。可两个快三岁的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那一栏写得清清楚楚,户口本上却还是空的。张博可以继续不接电话,那一页空着,不会让他输得更难看,只会让孩子等得更久。
(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腾讯新闻、新浪财经、星岛头条2026年10月17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