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引发中蒙边境火灾、导致中国出动3400人灭火的日籍高管被开除了!可关键在于,光向蒙古国致歉和赔付就够了吗?难道不该也向中国赔礼道歉、补偿损失吗?中蒙边境干草大火,大火烧向中国,蒙古就出动了215人灭火,任由大火烧过来让中国兜底!
3400人对215人。中国消防员在边境线上熬了七天六夜,堵了330多公里,把火拦在国门之外。蒙古那边215个人扑这场烧了7200平方公里的火,杯水车薪,火照样往南压。数字摆在一起,谁在兜底不需要任何人来解释。
火灭了之后,越智康博录了一段视频。鞠躬,道歉,承诺赔偿。对象是“蒙古人民”。中国这边,没有一句话。没有一笔扑救成本被认账。日媒沉默,日本政府零表态。道歉只朝一个方向,沉默留给了挡火的那3400人。
KDDI的动作很快,火速把越智康博免职,官网撤下他的介绍和致歉声明。这套操作翻译过来就一句话:切割个人,保全法人。
开除一个人给股东看,给舆论看,给品牌止损。可火灾的民事责任不跟着一个人的职务走。Mobicom在蒙古注册运营,KDDI握着控股权,责任链条拴在企业法人身上,拴不在一个被免职的CEO身上。开除越智康博,跟中国该不该拿到赔偿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为什么不向中国道歉。这不是疏忽,是掂量。火是从蒙古烧过来的,蒙古是主权受害方,赔蒙古是“该赔的”。
中国是把火拦在境外的一方,火没烧进来,损失不“可见”,于是就成了可以不提的那一栏。可3400人的工资、油料、装备损耗、增雨飞机的架次、边境值守的日日夜夜,每一笔都是真金白银的公共支出。火没烧进国门,不是火自己拐了弯,是有人提前堵在了那里。
中蒙之间不是没有防火机制。火情互通、联防协作,这些渠道平时都在转。转不动的环节在事后追责。预警通报有人发,扑救成本没人认。
蒙古国10年内560多次火灾逼近中国边境,每一次的模式高度相似:境外起火,中方堵截,堵完了各自散场。这套循环里,肇事方的赔偿谈判永远只跟火源所在国谈,下风向那个出人出钱把火拦住的国家,不在核算范围里。
这次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肇事方不是烧荒的牧民,是一家有赔付能力的日资控股企业。蒙古司法部已经要求Mobicom和KDDI进行“全额、惩罚性的环境破坏赔偿”。
既然责任主体明确、赔付能力具备、因果关系清楚,中国为防范火情入境付出的应急投入,没有理由被排除在追偿清单之外。中方要的东西不复杂:调查进展同步、肇事企业正式致歉、一条能走通的损失追偿通道。
开除一个高管,是公司内部的人事决定。道歉和赔偿,是肇事方对受害方的基本义务。前者做给市场和股东看,后者才做给被大火威胁过的边境线和那3400个熬了七天六夜的人看。
火没有烧进来,不等于代价不存在。那笔账挂在那里,肇事方可以不提,但中国没有义务替它忘掉。
信息来源:日籍高管闯祸烧了蒙古保护区,中国3400人救火却被"忽略"了? 网易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