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宫的大理市原市委书记褚中志会在原来基础上增加多少刑期?
2015年褚中志被查,判决有期徒刑12年,2017年1月将刑满释放。
可是就在其仅剩3个月刑期,自己和家人都在兴高采烈的翘首期盼褚中志刑满归家的时候,监察机关通报了他漏罪的情况,也就是说在监狱的门口等着他的不是迎接他的家人,而是新的监察调查和新的刑期。
2015年受贿395万元,1万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那么这一次漏了哪些罪,又会被判什么样的刑罚?
根据通报,漏罪涉及三项罪名:
第一,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受贿罪,收受巨额财物
第三,滥用职权罪,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
这三项罪名第一项数额特别巨大,起步10年,第二项受贿罪收受巨额财物,起步10年,第三项造成重大损失,3—7年。三项合计,最少23年。
但是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不会简单的叠加,要综合考量,数罪并罚。还可能会和上一次的判决合并考虑,还会减去上一次认定从轻的刑期,这样的话,褚中志最少还要在监狱中服刑15年。
如今,褚中志已经接近60岁,第二次刑满的时候已经75岁了。
不知道褚中志和他的家人作何感想?不知道其他的官员看到又会如何感慨?
有一点,党中央反腐败的态度是零容忍,绝不允许任何犯罪逃避法律的惩处,随着纪委调查手段和调查技术的不断进步,任何违法犯罪都不可能蒙混过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