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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一母亲花近两万把17岁儿子送进武校戒网瘾,校方收钱后立下规矩:半年内家

河南登封,一母亲花近两万把17岁儿子送进武校戒网瘾,校方收钱后立下规矩:半年内家长不许探视。她以为孩子在里头练武、上课、慢慢变好,结果人早就被悄悄转到了洛阳一家连办学资质都没有的黑机构...
 
高某被接走那天,母亲曹小艳是看着他上车的。
 
车是对方派来的,专车,说好上门接读。
 
4月底的河南已经不怎么冷了,但曹小艳还是给孩子多塞了一件外套。
 
她不是没犹豫过,半年不让见,这个条件搁在哪个当妈的心里都得掂量掂量。
 
可对接的人发来了办学证照,微信群也建起来了,校长、老师都在里面,承诺每周同步训练和生活情况。
 
她想着,正规学校,总比孩子整天窝在家里刷手机强。
 
钱是分两次转的。
 
19800元学费,1600元车费。
 
数字清清楚楚,像一笔再普通不过的交易。
 
孩子被接走后的几个月,群里的视频没断过。
 
训练片段、校园素材,母亲节那天,高某还录了一段祝福发回来。
 
屏幕上的少年站得笔直,表情平静。
 
曹小艳把这些视频翻来覆去地看,心里那块石头慢慢往下落了一点。
 
可视频不会拍到的,是那辆车根本没有开往登封。
 
高某被送进了洛阳外贸专修学院的一处场地。
 
学院把校舍租给了一个姓赵的人,赵某某冒用学院名义招生,实际运营的是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没有教育资质,也没有武术培训资质。
 
焦某某就是赵某某找来带班的“教练”。
 
他没有教师资格证,没有武术教练证,此前不过是这家机构的一名学员,留下来之后,手里多了一根木质训练棍。
 
焦某某后来在庭审中描述过自己的管教方式,口头劝导不管用,就言语威慑,再不管用,就动手。
 
棍子专打臀部和大腿,他称之为“非要害部位”。
 
2025年9月底,半年的禁探期快到头了。
 
曹小艳夫妇计划趁国庆中秋去洛阳看孩子。
 
校方的答复是学校备赛,训练紧张,不方便。
 
视频照发,人照常“训练”。
 
母亲被挡在门外,看不见儿子走路时已经开始不太对劲的姿势。
 
10月3日,焦某某认为高某在彩排中不服管理,把他带到宿舍楼三楼的楼梯口。
 
楼梯间的水泥地泛着凉意,焦某某取来木棍,让高某趴下。
 
高某扭动,焦某某喊其他学员按住手脚,棍子落下去,直到臀部出血才停。
 
打完不算结束。
 
焦某某让高某在宿舍门口做蛙跳,说能加速血液循环。
 
高某动作慢了,棍子又落下来。
 
伤口开始化脓。
 
焦某某让学员用胶带把高某的双手间断捆住,理由是防止他抠掉血痂。
 
胶带缠上去的时候,少年的手指还能动,后来就慢慢不怎么动了。
 
高某开始咬嘴唇,感冒,大小便失禁。
 
焦某某没有送医,只买了外用药,让学员看着。
 
10月24日,高某在训练中摔倒,失禁。
 
焦某某让学员褪下裤子,露出受伤的臀部,再次持棍打到出血。
 
10月25日,又一次失禁,操场和宿舍两处,背部和臀部,外加耳光。
 
10月27日17时,同住学员发现高某意识不清。
 
送到偃师区人民医院时,已经来不及了。
 
18时,抢救结束。
 
17岁。
 
法医鉴定后来摆在了法庭上。
 
外伤不是直接致死的主因,但殴打损伤对死亡结果的参与度在16%到44%之间,属于次要诱因。
 
焦某某有自首情节。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定起点是十年,法院在区间内落了十一年。
 
附带民事诉求全部驳回。
 
运营方此前调解赔付了55万元,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在刑事附带民事的支持范围内。
 
家属不服的另一点,是那所“嵩山少林文武学校”。
 
孩子是挂着它的名头被接走的,钱是打进它的账户的,可人被转到了洛阳,它至今没有在民事层面被追究。
 
相关报案仍在办理中。
 
一个母亲花了21400元,以为买的是半年管教。
 
她收到的是视频里平静的微笑,楼梯间的棍子,缠在手上的胶带,和一张写着16%到44%的鉴定意见。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时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