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 有观点认为,有人好心帮扶摔倒者,反倒被索要高额赔偿,一旦查实对方没有任何证据支撑,还故意虚构事实胁迫索财,就可以按敲诈勒索追责;若是单纯记忆偏差认错人,则不在处罚范围内。
参考资料:人民网--《“达州三小孩扶太婆被索赔”调查》
前两天翻到2013年11月15日那桩达州的旧事,三个半大孩子扶起摔倒的婆婆,反被攥着手说撞了人。
后来警方查实,属于恶意构陷,儿子拘了10天、罚了500元,婆婆因为年岁到了线没实际收押。
搁当年,这算是头一回把“讹人”明明白白按违法给定了性。
可说实话,处理结果放到今天看,很多人心里还是觉得轻了点。
不然也不会过了这么多年,一提扶老人,话题照样烫手。
早年间庭审里传出来的那句“不是你撞的干嘛扶”,细究起来没写进正式卷宗,可在街坊闲谈里跑得比通报还快。
自那往后,晨练道上看见谁坐倒在地,腿比脑子先停。
这个反应真怨不得谁,碰过的人才懂那种磨人。
调监控跑半天,请假扣工钱,折腾完对方轻飘飘一句记岔了,连个书面交代都没有,白耗的精气神找谁算。
所以那番观点传开时,转的人特别多。
这个主张很干脆:扶完被张口要高额赔偿、又半点碰撞凭据拿不出来的,就按敲诈勒索走程序。
够不上判刑,也得重重罚一笔。
听着硬,其实是把账算到根上了。
不过这里头得掰一下,不然容易搅成一锅。
有一类真是长者记性糊了,对完质自己先愣住改口,这属于误认,不该往处罚上套。
怕的是另一类,家属闻风过来,没影像没证人,光凭一张嘴就要几万,还围着不让走,这种才叫故意。
江西抚州有过一例,17岁小伙扶了个醉酒滑倒的长者,反被指骑车撞人还挨了掴。
最后停车场监控一调,清清楚楚是自己没站稳,家属当场就软了。
你看,真相从来不玄乎,就是得有东西留得住。
过去为啥总翻不了篇。
说穿了也就几层。
个别旧案查完劝两句就散了,没实打实的代价落地。
再就是负面个案翻来覆去登,看多了像成了某种不成文的样版,胆子小的跟着有样学样。
还有一层,普通人怕打官司拖,宁可掏点“人道钱”买个清净。
湖南前阵子有个店主,送晕倒老人就医,人没挺过来,家属开口10万,店主最后自己垫了1.9万息事宁人。
事后回头看挺冤,可当时那种被缠着的无力感,没在场的人很难体会。
真要扭过来,光靠嘴上念叨善良没用。
杭州前些年出的救助条例有个拐弯拐得巧,救助人不用拼命自证没撞,反倒是被救一方得拿出撞人的凭据。
举证重心这么一挪,路人心里那道坎先卸掉大半。
再加上沿街摄像头一年比一年密,小店门外记录设备基本全覆盖,留证比十年前顺手太多。
懂点门道的人现在动作也变了样。
先喊120,顺手把手机举起来录一段,顺嘴问一句周边铺子能不能存个画面,别硬拽防二次伤。
家属来了张口要钱,别急着塞钱私了,直接让民警落笔录。
备案一做完,后面追误工、路费、取证开销全有根有据。
这套重罚的思路,落到地面其实就是这一环一环扣起来的。
有时候想想,善意这东西其实挺娇气的,没人兜底就容易缩回去,可底下规矩一旦焊实了,它自己会慢慢往外透。
城东菜场前阵子清晨那幕就挺服人,石板还潮着,有人滑坐下去。
没等旁人互相递眼色,灰夹克的中年人已经蹲下去了,五金铺老板早把存储画面存妥。
没人慌,也没人扯皮,扶完拍拍裤腿各走各路。
等“讹一次就实亏一次”真成了常态,那些想歪主意的人自然要掂量。
到那时候,弯腰扶一把大概会重新变回一件不用多想的小事。
要是哪天你走在路上,前头有人踉跄着坐到地上,你第一反应是先把手机举起来,还是直接就迈腿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