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了欺客!江苏南京,女子把旧车挂在平台寄售,才过了2天,平台告诉女子车已经卖了。女子高兴坏了,赶紧跑去4S店提了辆新车,结果平台突然改口,买家违约,车不要了。女子傻眼:油箱空了,里程表多了2173公里,车少卖了8000多。平台最后赔了2062元,还撂下一句:“不满意就走司法程序。”
王女士名下有一辆7座的商务车。平时虽然开起来很爱惜,不过时间久了总想着换一辆新车,于是便挂在了二手车交易平台上寄售。
还没过两天,工作人员便上门验车,双方谈好了售价是6.1万,当场还签订了协议。
很快,平台销售那边就传来消息,说车卖掉了,买家是湖南的,目前车已经正在发往湖南的路上。
王女士听完心里踏实了不少,为了能尽快的拿到补贴,王女士赶紧来到4S店订了新车,并办妥了购车贷款。
由于临近国庆假期,销售人员告诉王女士,买家是单位用车,需要等节后才能办理过户。
王女士当时也没有多想,反正已经拿到1万多的定金了,推迟几天也无所谓。可等假期结束之后,过户的消息左等右等,就是等不来。
王女士实在等不及了,于是便联系了工作人员。结果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买家违约不要车了,就连1万多元的定金也不要了。
工作人员让王女士不要心急,会把她的车重新上架进行售卖。可一连过了一个多星期,车还是没有卖掉。
王女士特别着急,如果旧车迟迟不过户的话,近2万元的购车补贴就彻底泡汤了。而且现在车在哪里,她也不知道。王女士随即向平台表示。不再接受了,要求把车从湖南拉回来。
可平台方面不配合工作,王女士只能自己找代驾去开。结果提车的时候发现,油箱早就见了底,仪表盘上的里程数凭空多出来了2173公里。
王女士王女士憋了一肚子火,可为了尽快拿到补贴,只能通过4S店找了一家本地的二手车商,以远低于原价的价格成交了。这一来一回,王女士直接损失了八九千元。
原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情,结果把自己搞得心力交瘁。王女士想要平台给点补偿。可平台线上客服却称,这样的情况没有赔付措施,如果不满意处理结果的话,建议走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平台的这一波操作吃相实在过于难看了。由于买家违约,车平白无故多跑了2000多公里,油也用完了,却拿着合同当挡箭牌。
车主为了能够拿到新车补贴,不得已的情况下把车卖给了当地的二手车商,平白无故损失了小1万块钱。
作为一个普通人,以旧换新,每一步都按着要求和流程去走的,可到头来却架不住店大欺客,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平台负责介绍客户,对车辆寄售,看起来给车主确实省了不少心。可实际上,一旦交易不顺利,风险全都甩给了卖家,事先不说清楚,等事后了又拿出合同来当挡箭牌,长此以往,再大的店口碑都被消耗光了。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