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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 台“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发表声明, 10月20日,针对19岁大陆

就在刚刚,

台“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发表声明,

10月20日,针对19岁大陆交换生,在社媒上传“手捏”赖清德视频,并附上支持两岸统一的文字,被移民署驱逐出境,台湾地区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回应处分过重的质疑时称:当事人刻意挑战台湾规定,移民署“不得不执法”。

评几句,“不得不执法”这五个字,说得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可你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捋一遍,就知道这五个字底下藏着的是什么!

先看事实。王姓学生做的动作,是借位拍了一张“手捏赖清德头部”的照片,配文“小小赖清德拿下”,标签里有“两岸统一”“台湾是中国的”。

移民署的定性是“主张消灭我国主权”、“违背对等尊严原则”、“引发社会纷扰”。

一个十九岁的人,拍了张错位照片,写了几个标签,然后“主权”就被“消灭”了,“社会”就被“纷扰”了。

这个“主权”的承重能力,未免也太差了点。

更别说当事人发现事情闹大之后,已经删了帖、道了歉,但移民署的动作比道歉还快,15号废止许可,16号人就已经在飞机上了。

道歉追不上驱逐令,这就是“不得不执法”的速度。


梁文杰还补了一句,说“过去两三年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处置方式“基本一样”。

这句话很关键,它不打自招地承认了:这不是针对某一个十九岁学生的个别判断,这是一套成型的、常态化的处置流程。

这套流程针对的是谁?是针对所有在台湾的、公开表达过“统一”立场的大陆人士。

手段也很固定:废止居留或入境许可,强制离境,再加上几年的入境管制。

一套跑了两三年的流水线,把“驱逐”做成了标准操作,然后回头说“不得不”,这个“不得不”是流水线自己造出来的,不是法律逼出来的。


把陆配“亚亚”的案子摆在一起看,这条流水线的轮廓就更清楚了。

今年3月,陆配网红刘振亚,网名“亚亚”,因为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涉及“武统”的言论,被移民署废止依亲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她拒绝走,说自己没错,连机票都没买,最后还是被强制送上了飞机。

当时的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出来表态,说要“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要“最严厉处置”,但“保持温柔态度”。

一个“亚亚”被赶走了,后面还有“小微”、“恩绮”被限期出境,再往后还有“关关”因为一句“迟早红旗插满台湾”被废止居留许可。

从陆配到学生,从网红到交换生,身份不同,言论的内容也有差别,但处置的模板是同一个:找到你发的文字或视频,套上“对等尊严”或“国家安全”的帽子,废止许可,限期走人。

梁文杰说“基本一样”,他不是在描述一个例外,他是在描述一条生产线。

这条生产线的核心零件,叫“对等尊严原则”。

移民署引用的依据是“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第十二条,条文里写着,大陆人士来台期间如果从事“违背对等尊严原则之不当行为”,就可以废止许可、驱逐出境、管制入境。

问题在于,“对等尊严”这四个字,边界在哪里?

一个学生拍张错位照片,算“违背对等尊严”;那一个大陆游客在夜市说了一句“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算不算?

一个交换生在课堂上跟同学争论“两岸是不是一国”,算不算?

标准握在执法者手里,解释权也握在执法者手里,今天可以因为你拍了赖清德的头而认定你“违背尊严”,明天就可以因为你说了别的话而认定你“违背尊严”。

一个没有清晰边界的标准,执行起来就是一把可以随时落下的刀,落不落、落在谁头上,看的是政治需要,不是法律逻辑。


说到底,梁文杰说这是“不得不执法”,可真正“不得不”的事情,从来不是执法,是让所有人看见:支持统一的声音,在台湾是要被清算的。

亚亚被赶走了,交换生被赶走了,下一个会是谁,取决于谁下一个开口。

这套做法的名字,不叫“对等尊严”,叫杀鸡儆猴。

鸡是十九岁的学生,猴是所有打算说“统一”两个字的人。

可这件事还有一个梁文杰们不愿意面对的另一面。一个靠驱逐学生、赶走陆配来维持的“尊严”,本身就已经说明它经不起一句口号、一张照片的碰撞

真正稳固的东西,不需要用五年禁入令来保护。

你把一个孩子赶出去,海峡这边的人不会因此少说一句“统一”,只会多看清一件事:那边那套所谓的“自由民主”,连一个借位的手势都装不下。

装不下的东西,赶走再多的人,也还是装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