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可婷开车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的飙车案件终审出现重大反转,女法官果断判决她无罪,被称赞为当代包青天,守规矩的司机为什么反倒成了被告?
信源:争议!女子开车撞死8名少年,却被无罪释放.澎湃新闻
2017年2月18日凌晨3点20分,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的一条内环公路上,22岁的华裔女孩沈可婷正开车回家。
道路是她常走的,凌晨车少,她按着正常车速平稳行驶。
就在车辆驶过一段被路边大树挡住视线的弯道时,前方路面上突然冒出一片黑影。
那是一群少年,正骑着重度改装的蚊型脚踏车,趴着身子在公路上成群飙行。
这些车没有前后灯,没有反光标识,骑手几乎贴在地面上,在昏暗的路灯下无声滑过。
留给沈可婷的反应时间按毫秒计算,她急踩刹车,可剧烈的撞击还是划破了凌晨的寂静。
挡风玻璃整块碎裂,车头凹陷变形,多名少年被撞飞卷倒。
现场扭曲的自行车架、散落的零件和血迹混在一起,哭喊和呻吟响成一片。
这场事故倒下16名少年,8人死亡,8人受伤,年龄集中在13岁到16岁之间。
消息传开,整个新山乃至马来西亚都被震动了。
女司机深夜撞死8名少年这样的标题占满媒体版面,点燃了公众怒火。
一个年轻女孩和8条生命形成的反差,让沈可婷几乎没有辩白的余地。
她被舆论反复声讨,照片和住址被扒出来,网上的骂声铺天盖地。
可司法终究要看证据。
随着调查深入,真相和舆论想象完全不同。
检测显示沈可婷没有喝酒,没有服药,排除了酒驾毒驾。
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确认她的车速在法定限速内,没有任何超速证据。
从最基本的驾驶规范看,她是一个守法的驾驶者。
问题焦点转到那群少年身上。
蚊型脚踏车是马来西亚青少年圈里流行的玩法,把座椅车把压到极低,人趴着骑。
很多车拆掉刹车,不装灯不装反光板,专挑深夜凌晨在有坡度的公路上靠惯性成群俯冲。
这是把自身和他人都置于极危险境地的行为,这群少年时常占满整条车道,在黑暗里无声高速滑行,对正常行驶的司机来说,根本无法预见。
案发前两天,也就是2017年2月16日,柔佛警方刚在同一区域取缔过蚊型车飙车,拘留了约20名少年。
警方负责人公开说过这类活动是严重的交通安全威胁。
2019年10月28日,经过两年多的审理,传唤46名证人之后,地方法院第一次判决,沈可婷无罪当庭释放。
法官认定控方没能证明她构成危险驾驶,事故主因是少年非法占用道路、骑乘危险改装车制造出来的突发风险。
这份判决再次点燃舆论,受害者家属悲痛到极点,检方顶不住压力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漫长拉锯,2021年发回重审,法官再次过完证据,依然判无罪。
可2022年4月13日,高等法院推翻了这一切,认为沈可婷凌晨在已知可能有少年活动的路段行驶,没能保持足够谨慎,构成危险驾驶。
改判6年监禁,罚款6000令吉,刑满后吊销驾照3年。
这一判,把沈可婷直接送进监狱,也把争议推到了顶点。
许多马来西亚华社人士感到震惊,如果一个人合法时间合法路段合法车速正常开车,还要为别人违法制造的突发风险背刑责,那道路上的安全感规则感就全没了。
上百万人联署请愿,要求公正。
案件终于走进联邦法院终审,女法官哈达丽雅的提问成了翻案关键。
她问检方,凌晨3点多在公共道路上骑这种非法改装、没有刹车、没有车灯的车,本身合法吗,检方答不上来。
她又问,凌晨3点一辆轿车在公共道路上正常行驶,合法吗,检方只能承认合法。
这一问,最基本的是非边界一下就清楚了,一边是明显的集体违法,一边是合法的通行权利。
最终联邦法院一致裁定撤销有罪判决,恢复无罪,沈可婷当庭获释。
哈达丽雅在宣判时的陈述后来被反复引用,法庭对死者家属的遭遇深表同情。
但同情不能取代法律,只有证据确凿证明司机有过错,才能定罪,不能因为一场车祸死了人,就让驾驶者理所当然背上刑责。
她甚至明确指出,要完全避免这场事故,除非汽车能从那群飙车的蚊型车上方飞过去,这显然不现实。
宣判结束,沈可婷呆立在被告席上,直到法官宣布她从此是自由的人,她才回过神,泣不成声。
为失去的6年青春,也为顶着滔天压力才换来的清白。
获释后的沈可婷,带着一种比判决更沉重的道德负担。
她向逝者家属表达了歉意,承认自己理解对方可能永远不会原谅,也承认内疚会陪她过完这一辈子。
这不是法律逼出来的忏悔,是一个普通人面对生命惨剧最真实也最痛苦的反应。
即便法律还她清白,那个夜晚的画面和那些消逝的生命,已经成为她人生里抹不掉的伤。
我认为,法律真正的温度,不在它会不会为眼泪动心,而在它能不能守住一条底线,让每个守规矩的人都不必活在恐惧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