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绑架抢劫,贩卖器官,卖淫贩毒,杀人都统称为电诈
很多普通人听到“电信网络诈骗”,第一反应还停留在网络刷单、冒充客服、虚假贷款这类骗钱的小骗局。大家下意识觉得,电诈最多就是让人损失钱财,算不上穷凶极恶的重罪,可没人知道,如今大众口中笼统指代的跨境电诈,早就彻底脱离了单纯骗钱的范畴,包裹着世间最残忍的黑色产业链。
这也是无数亲历者家属和办案民警最痛心的地方。简单两个字,弱化了所有滔天罪恶,让外界对这类犯罪的危害性产生了极大的认知偏差。去年警方公布的缅北白家犯罪集团专案,就彻底撕开了这层虚伪的外衣。这个盘踞边境多年的犯罪团伙,最初就是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业务招揽人员、搭建园区,可随着势力壮大,早已演变成无恶不作的跨国犯罪组织。
有一位被高薪工作诱骗出境的九零后小伙,原本只是想着多赚点钱补贴家用,没接触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刚踏入诈骗园区,他就被没收了手机和证件,彻底失去人身自由。园区不会善待任何不愿配合诈骗的人,工作人员会对新人实施殴打、非法拘禁,要是始终不肯参与作案,就会被转手倒卖。
这些受害者的下场往往极其悲惨。运气稍差的,会被逼迫参与卖淫、贩毒,沦为犯罪集团的牟利工具;遭遇最惨烈的,会被盯上身体器官,非法摘除贩卖,最终惨死异国他乡。更让人愤怒的是,园区内冲突频发,受害者反抗、逃跑被抓后,大概率会遭到残忍杀害,这不是个例,是跨境诈骗园区常年存在的真实乱象。
很多人不清楚法律层面的界定,只是顺着网络口语,把这所有恶行一概归为“电诈”。从司法定义来讲,电信网络诈骗的核心是通过网络、通讯工具骗取财物,侵害的是公民财产权。但绑架、抢劫、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贩卖人体器官,每一项都是独立的重罪,侵害的是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量刑和危害程度远超普通诈骗。
最高法、最高检多次公开通报,当下跨境电诈早已呈现犯罪复合化的特征。绝大多数境外诈骗园区,都是以电诈为幌子,构建起闭环黑色产业链。他们以高薪务工、境外出差为诱饵诱骗普通人出境,落地后立刻控制人身自由,再根据受害者的配合度和利用价值,层层加码实施各类恶性犯罪。
之所以大众会形成笼统称呼的习惯,是因为所有恶性犯罪的源头,都始于跨境电诈的招揽模式。所有被拐骗、被困、受害的人员,最初的陷阱都是所谓的“境外高薪反诈、网络运营”工作。这条罪恶链条的起点是电诈,延伸出来的却是数不胜数的重罪惨案。
这种模糊化的叫法,最致命的危害是降低了大众的警惕心。很多年轻人看到“电诈”二字,只觉得是普通网络骗局,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只要不转账就不会出事。他们根本想不到,看似普通的诈骗陷阱背后,藏着危及生命的风险。每年都有无数怀揣暴富梦的人被骗出境,最终失联、遇害、家破人亡。
我们必须清醒认清一个事实,现在的跨境电诈,早已不是单一的诈骗犯罪。它是集多种极端恶性犯罪于一体的跨国黑恶产业,轻飘飘的两个字,掩盖了无数受害者的血泪,也掩盖了犯罪团伙草菅人命的本质。正视它的全部危害,才是远离陷阱、守护自身安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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