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名男子在大婚当天,前女友抱着刚过百天的婴儿直接找上门,在同一家酒楼楼上办百日宴。
两人在一起生活了1314天还生了孩子,官方通报给出的定性却是不构成重婚罪。
孔某涵家人报了警,民警到场后两边的酒席钱各自结清,但通报里提到的经济纠纷还在由多部门联动处置。
这事听着让人胸口发闷。
孩子生了,日子过了一千多天,转头男人和别人扯了证、办了酒。不少人第一反应肯定是这得判刑吧?怎么就不算重婚?
法律的尺子跟咱们心里的秤,有时候真不在一个格子上。
重婚罪按规矩卡得很死,要么手里揣着两本结婚证,要么前头有一段扯了证的婚姻,后头又跟别人以夫妻名义过日子。吴某峰跟前女友林某在一起时间再长、孩子生得再真切,当初偏偏就差了那一纸登记。没有前面那个法定的“已婚”,后面跟孔某涵领证,刑法上就卡不进那个罪名里。生孩子是个客观事实,办百日宴是个仪式,但在那条红线面前,它们硬是变不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名分”。
冷吧?确实冷。
但拿不下刑事责任,不等于拍拍屁股就能把日子过清净。
孩子是亲生的,这条血缘无论如何抹不掉,按规矩抚养费必须一笔一笔掏到孩子成年,这一点吴某峰赖不掉。而且这事闹到满城皆知,不仅是前女友讨说法,现任妻子孔某涵要是事前被蒙在鼓里,真要走法律途径闹离婚,分财产的时候男方也占不到便宜。
大婚撞上百日宴,看似是咽不下那口恶气去掀桌子,骨子里其实是女人手里的筹码太少。没领证,同居散伙,不选在人最多、对方最要脸面的这天去逼一把,后面的抚养费、两人的经济往来,关起门来拿什么去谈?
楼下锣鼓喧天办新婚,楼上摆席认父亲。大人在这里算计、撕扯、防备,那个才出世一百天的婴儿,却被迫成了这场谈判里最重的筹码。
法律管的是底线,踩不踩线它有条文摆着;但在这条底线之上,往后每个月该打到卡里的抚养费、多部门还在对账的经济烂摊子,才是这场荒唐戏还没写完的下半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