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喜欢我的大儿子,不是母亲对孩子天然的那种喜欢,是欣赏和服气。
26岁,年入百万,确实惹眼。但让我服气的,不只是他挣钱的本事,而是他没有把日子过成只剩工作。该专注时专注,运动、穿搭、短途出游,也都留有位置。
他每隔一两个月出去玩两三天,这次中午出发去上海,后天回来。挣钱和休息,在他这里不是非得二选一。他愿意为喜欢的事情腾时间,也不勉强自己参加没意思的社交。
做父母的,容易把孩子忙不忙当成上进不上进。可看着他,我更愿意承认:能照顾身体,有自己的判断,又能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同样是值得欣赏的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