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与惩戒机制,孰优孰劣?——激励机制。激励机制下,有功必赏,不赏,等同于罚,效果更优。
比方说,一个里的小孩,家长规定:考试100分奖100块,80分奖50块,60分奖10块,低于60分1块都没有。
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孩子来说,他看到兄弟姐妹能得100块奖金,自己啥都没有,那就是父母在罚他。
为什么国企改革,一直在死磕的“岗位责任制”,越搞越死,越搞毛病越多,越搞“激励”效果越差?
——因为任何“责任制”,本质上都是“惩戒机制”而非“激励机制”。它本就不是用于“激励”而是用来“问责”的。
“问责”制,有功者不赏,但有过者必罚,惩戒才是主义。
只知道“问责”的制度体系,必然会助长各级班子的“责任人”,养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工作风格。
而这,也恰是当前国企系统,最根深蒂固的毛病。
国企改革需要转变思路,及时补上“激励机制”缺位的课,把整个系统的“进取精神”重新激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