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有各家的规矩!”山东枣庄,男子开车上了高速,往上海方向开,半路上看到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上海方向,应急车道可用。男子还感慨高速挺人性化的,结果等他开到了江苏淮安,借用了应急车道,收到了江苏交警的消息,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男子委屈坏了,提起维权申诉。江苏交警:山东高速误导司机;山东交警:管不上江苏的路!
国庆假期期间,张先生准备走高速回去上班。高速虽然速度快,可要是赶上节假日堵车,也确实让司机够糟心的。
好在张先生是下午2点多从山东枣庄上的高速,行驶了一个多小时,路上的车倒也不多,并没有出现拥堵的情况。
张先生一边开车,一边和妻子聊着天,当行驶到临沂某转弯处时,张先生看到一块巨大的显示屏,显示屏上写着:上海方向,应急车道可用。
张先生看到后心里还感慨,高速管理方现在越来越人性化了,针对节假日拥堵的情况,还会专门制定相应的政策,也山东高速点赞!
作为老司机,张先生也知道应急车道的作用,再加上路上的车不多,实在没有必要走应急车道。
可是到了京沪高速上之后,路上的车就开始多了,也出现了拥堵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张先生突然想到了看到的提示牌,于是向右打方向,车子稳稳地的上了应急车道。
等绕开拥堵路段之后,张先生才重新返回行车道。
万万没有想到,张先生很快就收到了一条交管部门的信息,称张先生的车在淮安市京沪高速791公里400米,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罚款200元,记6分。
张先生看完信息后心里很委屈,明明是按照提示操作的,为啥还要被罚款扣分?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张先生开始申诉。
张先生照片在app提交了申诉,详细的说明事情的原委,坚称不是故意违规的。
可线上的申诉没有任何回应,张先生只能拨打警方的电话。
江苏警方回应称:提示牌是山东境内设置的,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是山东方面的提示出现误导。
既然对方这么说了,张先生又只能找到山东方面。
高速集团工作人员回复:这种情况他们也是首次遇到,提示标识是在高速交警许可下设立的,该应急车道开放政策仅在山东境内路段生效,管不着江苏的处罚,也没有权限撤销江苏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案中,张先生的情况有点特殊,他并非是明知故犯,而是因为看到了电子屏的提示,上海方向是可以走应急车道的。
而且,在提示牌上也没有标注有区域限制,这才让张先生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说句实在的,张先生确实够冤的。既没有耍小聪明,也没有钻空子,结果罚单却下来了,申诉也没有用。
节假日开放应急车道缓解拥堵,确实是一个好事,可好政策归好政策,要是没有明确的提示信息,误导了司机,就不是好事了,就成了给司机添堵。
对此,你怎么认为?


